【曾蔭權罪成.有片】曾蔭權須就第一項控罪重審

撰文:陳雯慧 邱靖汶 伍凱瑩 周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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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於上周五晚上(2月17日),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成立,成為本港回歸以來首位被定罪的行政長官,案件今午求情及處理未能達成裁決的第一項控罪。曾蔭權今早先到律師樓,之後與妻約二時許到法院,場面一度混亂。曾的弟妹及多名前議員及高官亦有到庭。
主控官一開庭即表示,考慮案情情況及公眾利益,控方會申請重審第一項控罪,亦已與辯方商討,但須待控辯雙方排期。

曾蔭權下午二時許到法庭。(黃永俊攝)
曾蔭權到庭時場面一度混亂。(鄭子峰攝)

控方申請第一項控罪重審

主控官一開庭表示,陪審團未能就第一項控罪達成裁決,考慮案情情況及公眾利益,控方會申請重審第一項控罪。這是控方酌情權及慣例申請重審,因案件嚴重性,所以申請重審第一項控罪,並今早已與辯方商討。

控方表示,因要重審第一項控罪,首要條件視乎控辯雙方的檔期,主控官表明自己要到四月底至五月初才會返香港處理。辯方則求法官考慮押後判刑,因為控方要求重審案件,案件不能判刑兩次。現辯方正進行求情,並預備求情信呈上法庭。

 

曾蔭權到庭時曾一度混亂

當曾蔭權到庭時,場面一度混亂,曾氏夫婦在G4保護下需要在記者的隙縫中穿入高院,不知是否人太多,曾蔭權入到高院大樓咳了起來,神情蕭木,記者提問更一度閉上雙眼,之後G4築起人牆,讓曾蔭權夫婦入。曾蔭權入到法庭會議室,一直低着頭坐在,雙手拿着筆轉着。而長子曾慶衍亦到庭,表示今日無事發表。

曾蔭權弟弟曾蔭荃亦有到庭。(黃永俊攝)

曾的弟妹 前議員高官均有到庭

曾蔭權的妻兒與四弟妹,民主黨何俊仁及曾蔭權政府時任律政司司長黃仁龍也有入庭聽訊,並坐到曾弟妹的身旁。記者追問黃仁龍有沒有曾寫求情信,黃只是笑而不語。前立法議員何俊仁今到高院旁聽,支持曾蔭權,稱已經和10多名前立法會議員劉千石、林鉅成、張文光等聯署為曾蔭權寫求情信。前民主黨主席李柱銘則會呈遞自己寫的求情信。

曾蔭權與太太曾鮑笑薇在早上11時許抵達金鐘力寶大廈,到律師樓的辦公室為下午再開庭作最後準備。被定罪兩日後,曾蔭權被問有沒有說話要向公務員團隊分享,曾臉有不悅但未有回答。其幼子曾慶淳及4名弟妹,包括前「一哥」曾蔭培亦於數分鐘內「前後腳」抵達律師樓。

曾蔭權的坐駕於早上11時06分到其畢拉山道寓所,但用了逾40分鐘才接走夫婦二人離開,需時較一般只需約15分鐘為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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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

72歲的被告曾蔭權否認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及兩政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八女一男的陪審團經兩日一夜的退庭商議後,於上周五裁定曾一項涉深圳東海花園租務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另一項涉建築設計師何周禮授勳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脫罪,但陪審團卻未能就一項涉及東海花園逾350萬元裝修工程的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名達成裁決,根據法例,律政司可申請重審此罪。

案情指,2010至2012年6月30日,雄濤廣播(後改名香港數碼廣播有得公司,DBC)向政府申請交還AM廣播牌照、申請數碼廣播牌照、申請已喪失資格的李國章以公司董事和主席身份控制公司,期間曾蔭權擔任行政長官及行會主席在審批以上申請時,沒有向行政會議披露,正與雄濤廣播主要股東黃楚標商討租用深圳福田東海花園君豪閣三層式豪宅,以便他在退任行政長官在2012年7月後入住。

案件編號: HCCC 484/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