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人大選舉新規定:須聲明擁護憲法 禁收外國資助 否則面臨DQ

撰文:馮巧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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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人大將會審議香港及澳門人大代表的選舉辦法草案。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兼秘書長王晨,下午發表草案說明。香港及澳門的人大選舉將有新規定,參選人須在登記表聲明擁護中國憲法及基本法,擁護一國兩制;另規定不得接受外國資助,違者會被人大常委會裁定當選無效。

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兼秘書長王晨將會就港澳人大選舉辦法的草案作出說明。(新華社)

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下屆港區人大選舉辦法的草案。草案新增規定,包括參選人須在登記表聲明擁護中國憲法及香港《基本法》,擁護一國兩制,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香港特別行政區,違反聲明內容的參選人,或不被列入候選人名單或被除名。

王晨又解說指,為了防止外國勢力干涉選舉、切實維護國家安全,規定參選人不得接受外國組織或個人的直接或間接資助,並在參選登記表作出聲明;若被發現接受外國資助,「全國人大常委會可確定其當選無效。」

當選之後亦有「DQ」機制,草案列明,人大代表在履職過程違反聲明內容,亦可被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終止資格。

第十三屆港區人大選舉新增規定:
須聲明擁護憲法及基本法
不得接受外國資助
履行職務時不得違反聲明

王晨說明草案時指,今次港區人大選舉辦法草案,應體現「基本不變,適當完善」的原則,保持選舉辦法的連續性和穩定性,在候選人條件、收取資助、終止資格等方面作出必要的補充和完善性規定。

至於港區人大選舉程序維持不變,港區人大代表是由「具有廣泛代表性的選舉會議」投票選出,候選人須由選舉會議成員十人以上提名;候選人應多於選舉名額,即進行差額選舉,並採用不記名投票。

人大明年換屆料約十人換班

五年一屆的港區人大選舉於2018年3月換屆,預計於今年底舉行選舉。根據歷屆經驗,現時36名港區人大代表中,約三分一因年齡及任期屆滿而退任,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港區人大團長譚惠珠、以及港區人大劉佩瓊、梁劉柔芬、王敏剛等,已表明不會連任;現年67歲的史美倫、68歲的劉健儀明年底亦「夠鐘」讓位。內地官場有「七上八落」的不成文規定,即年過68歲便要退下火線,故來屆港區人大,將騰出約10個空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