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區議會撥款活動參與人數減13.3% 開支反升17%

撰文:鄭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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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發現,區議會在2011年至2015年間,舉辦的社區活動數目和參與人數分別減少3.3%及13.3%,但開支卻錄得17%增幅,由2.72億元升至3.19億元。
另外,審計署分析15 類區議會計劃,共涉款近2.06億元,當中71%用於藝術文化、康樂體育活動,及節日慶典、區節。至於用於公民教育及樓宇管理的撥款,各佔不足 2%,分別只獲撥242 萬元及170萬元。
針對計劃的受惠對象,6,900 項區議會計劃中,只有1.9%;而少數族裔人士參與人次只佔整體的0.1%。

審計署報告指,民政總署需要檢討現有機制下的撥款分配辦法。(資料圖片)

分配撥款參考因素有變 民政總署未有顧及

審計署建議,民政總署需檢討現有撥款機制,因為民政總署並無顧及近年社區人口變化,例如西貢區在2008年佔全港總人口5.9%,至20156年度已上升至6.3%,但撥款沒有相應增加。

57%個議區議員審批撥款時無按規定作利益申報

在遴選負責推行計劃的非政府機構方面,區議會可為合作多時的指定非政府機構預留款項。審計署審查了 4 個區議會,發現只有1 個區議會,曾在逾10年前檢討其指定非政府機構名單。另外有1 個區議會並沒有按照慣常做法,即透過公開邀請非政府機構參與遴選合辦伙伴,只是由負責有關計劃的區議員提名。

審計署報告指,區議員、區議會委員會成員,與社區參與計劃的推行機構有利益衝突的情況「並不罕見」。資料顯示,去年由76 位區議員、委員會成員作出的122 項利益申報,並未有在第一層申報中披露與推行機構任職,如其實是會長或主席。而且,翻查會議記錄,在 129 宗個案曾在會議上申報利益,但當中57%,涉及 3 個區議會,無按常規就所申報的利益作裁決,及無記錄在案,使曾申報利益的人可繼續出席會議。

2015-16年,區會社區計劃撥款的總額為 3.616 億元,在2015年共推行37,827 項社區參與計劃,參加人次共1,860 萬。2017年《施政報告》,有關社區計劃的撥款總額,會由 2017–18 年度起,每年增加 1 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