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分鐘兩醉駕車禍】平治撞箭嘴車險傷工人 七人車猛撼九巴

撰文:劉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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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治私家車撞向箭嘴車後方,安全氣袋亦彈出。(陳永武攝)
平治私家車撞向慢線箭嘴車後,車頭嚴重損毀。(陳永武攝)

凌晨零時43分,一輛平治A250私家車,沿油麻地渡船街天橋往葵涌方向行駛,途至近油麻地天主教小學對開橋面位置時,突然失控撞向停在慢線的「箭嘴」工程車車尾,平治車頭左邊位置、以及前座乘客位嚴重損毀,車內安全氣袋應聲彈出,正在進行工程的工人聞聲趕至見狀,大驚報案。救護員趕至為平治車內36歲姓梁男司機檢查,證實他並無受傷。警員到場調查,為涉事司機進行酒精呼氣測試,消息稱,有人竟吹出逾100度的高酒精含量記錄,嚴重超標3.5倍,遂以涉嫌「酒後駕駛」將其拘捕帶署。涉事司機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六月上旬向警方報到。

豐田七人車左車頭嚴重損毀。(陳永武攝)

七人車猛撼九巴

及至凌晨零時52分,即渡船街車禍後9分鐘,一輛豐田七人車沿油麻地佐敦道往海皮方向行駛,途至近佐治五世公園對開時,突然撞向一輛260X線雙層九巴的右邊頭車軸後方車身,兩車意外後停下,其中七人車左邊車身及大銀幕均損毀,安全氣袋彈出,所幸兩車均無人受傷。警方到場調查,為兩名司機作酒精呼氣測試,證實九巴司機並無飲酒;但現場消息稱,另一61歲姓麥的男司機竟錄得達90餘度記錄,超標逾三倍,遂立即將其拘捕扣查。

豐田七人車與260X九巴相撞後停在路中待查。(陳永武攝)

根據香港法例,酒後駕駛屬刑事罪行。除了警方隨機呼氣測試行動外,如駕駛者涉及交通意外;或在行車時違反交通規例;或被懷疑酒後駕駛,警方有權要求駕駛者進行檢查呼氣測試。如檢查呼氣測試報告顯示駕駛者體內的酒精比例超過法定限度,則必須另外進行呼氣、血液或尿液檢驗。

現時法定酒精限度為:每100毫升血液內含50毫克酒精;或每100毫升呼氣內含22微克酒精;或每100毫升尿液內含67毫克酒精。任何駕駛者如被發現體內酒精含量超過法定限度,將會被起訴。

根據上述限度,呼氣內含22微克酒精即屬犯法,90度(即90微克)即超逾上限多達4倍有多。就現場所見,事發時兩宗意外位置均下起大雨。有資深職業司機指出,警方甚少會在雨天設置反酒駕路障,估計有人借天雨關係「偷雞」酒後駕駛,然而卻不敵酒精影響而發生意外,最終東窗事發。他呼籲一眾駕駛人士,酒後切勿駕駛,建議駕駛人士如在外飲酒,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返家,翌日才返回取車。如對愛車放在外頭不放心,坊間亦設有「代駕服務」的公司,派出司機駕駛其座駕返家,服務費用一般約數百元,比起停泊一天停車場費相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