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東補選】登記冊未更新 新西選民仍可投票

撰文:林璐菁
出版:更新:

立法會新東補選將於周日舉行,惟因選舉事務處未及補選前更新選民登記冊,出現不少「離奇」個案。有已搬離新東、並更改地址的市民,仍獲發補選投票通知卡;亦有假地址登記選民的疑似「種票」個案,戶主已向當選舉事務處反映,但仍然在補選收到非住戶的通知卡,顯示當局未能遏止「種票」。

多間公營機構登記成為功能組別選民,部分曾經在立法會選舉投票。(資料圖片)

今次新東補選戰情激烈,兩大陣營候選人一票也不能少,偏偏有新東選民卻有票不敢投。居於大埔的陳先生,於去年暑假搬到屬新界西選區的洪水橋,其後向選舉事務處申請更改地址,並於12月收到確認信。

然而,他近日卻收到寄來「新西」住址的「新東」補選投票通知卡。他因怕被指「種票」、「有手尾跟」,暫決定不會投票。

另一名新東選民、居於大圍的歐先生,於去年11月區議會選舉前夕,收到選舉事務處寄給一名不在其家居住人士的投票通知卡,遂向該處反映;但他近日竟再收到同樣寄給該人士的補選投票通知卡。

歐先生認為,現時雖未有足夠證據證明事件涉及「種票」,但對選舉事務處跟進相關情況時欠積極及過於緩慢,擔心如此效率,未能有效遏止「種票」。

選舉事務處解釋,就涉及2015年區議會選舉退回投票通知卡的個案,受查訊的選民若未能於今年5月2日法定限期或之前回覆該處,以確認或更新其住址資料,其姓名及住址將納入取消登記名單,若有關選民未有採取補救行動,其選民登記會被剔除,而不會被納入2016年正式選民登記冊。

對於今次補選,選舉事務處指名列於2015年正式選民登記冊新東選區的選民均有權投票,除非涉及選民登記申請要項上作虛假陳述等情況,否則已搬遷但已向或未向該處更新住址的選民,均可在本來所屬的地方選區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