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療師涉迷姦非禮兩女案 被告稱德籍女事主與他情到濃時下性交

撰文:伍凱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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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治療師涉向兩妙齡女子施用「迷姦藥」,並先後非禮及強姦兩女案,今(15日)在高院續審,控方繼續播放被告的警誡錄影會面,被告聲稱為德國籍女事主治長短腳時,在女事主飲品加入有催情作用的「迷姦水」,以助她止痛,二人當晚「情到濃時」而擁吻和性交,他更把手錶放在床邊拍下過程,以證明女事主是清醒的。被告又否認藏有壯陽禁藥,聲稱只是「幫助男性生殖系統更健康正常」的健康藥品。

被告文耀輝稱拍下與事主Y性交影片,是要證明事主當時清醒。(網上圖片)

拍攝與德籍事主性交以證事主清醒

錄影會面中,被告文耀輝(44歲)向警員解釋電子錶是在淘寶買的,內置拍攝鏡頭,他用手錶拍下為女事主Y按摩、二人性交的影片,是為了自己保存,證明女事主是清醒的,警員向他展示其中一段長達7分鐘的性愛影片時,被告形容女事主Y當時不斷摸他、摟他,二人又互相愛撫。

被告稱有問事主才「開始」

被告向警員憶述,為Y按摩後,他先叫她行走幾步看看按摩的效果,二人其後在床上談天,親吻Y前被告曾用英文問她「Can we start?(可以開始了嗎?)」Y點頭答應,二人「情到濃時」性交,但被告覺得事情發展太快,中途停止性行為,亦沒有射精。根據被告的說法,二人完事後憶起Y為他施行靈氣治療時被告咸覺頭暈、發熱和緊張,Y便對他說:「可能因為你鐘意我。」其後Y穿上衣服,由被告送她到巴士站。

警員搜屋時被告突承認有落迷姦水

負責搜屋的警員則供稱,搜屋期間被告突然承認說:「我有野想講,我有落過迷姦水落佢杯飲品,枝野就係個盒度。」並向警員指出屋內收藏所謂「迷姦水」的位置。警員發現盒子裡有2瓶金色藥物、一個避孕套和一枝紅酒。

被告治療事主Y長短腳時用上「迷姦水」

在警誡會面中,被告承認在女事主Y的飲品中滴了3、4滴「迷姦水」,他知道藥水有止痛、安眠和催情的作用,聲稱當日要為Y按摩治療「長短腳」,知道她會感覺疼痛才下藥。被告自稱5年前因為與妻子關係破裂,要看精神科醫生,上網找資料後發現這隻「迷姦水」可以代替安眠藥,便從外國網購自用。

警員質問他為何不對Y使用止痛藥,反而用上有催情成份的「迷姦水」。被告承認想透過藥物的催情效力,盡快接觸對方,令大家感情更強烈,日後有機會發展和認識。警員追問:「催情藥唔會幫你認識對方吧?」被告才補充如果Y「撻着」,有身體接觸後容易與她繼續發展,例如拍拖。被告亦承認瞞着Y使用「迷姦水」,但解釋只是不想她知道自己用化學藥劑幫她止痛。

被告認有「幫助男性生殖系統更健康正常」的藥

除了涉案的「迷姦水」,警方同時在被告的單位中搜出含有禁藥成份的藥丸,被告起初說是老師介紹、有壯陽功效的藥丸,其後又改口稱只是「幫助男性生殖系統更健康正常」的健康藥品,否認是壯陽藥。他自稱一星期會服食2粒藥丸,只知道內含多種草本成份,但從來不知道藥丸屬第一部毐藥。

被告文耀輝,44歲,被控施用藥物以獲得或便利非法性行為、非禮及強姦共4罪,指他於2014年12月12日及2015年5月31日,在九龍彌敦道寬成樓對女子X和Y施用氟硝西泮,意圖使X和Y神志不清或軟弱無力,使任何人得以與她們進行非法性行為。文耀輝另外被控在上述日子,分別非禮X和強姦Y。

案件編號:HCCC73/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