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曉明斥港獨已公開化 應盡快就23條立法

撰文:李彤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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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聯辦主任張曉明接受《人民日報》專訪時表示,港獨已公開化,應盡快為《基本法》第23條立法,不能無限期拖延下去,而未未完成立法前,亦要依據現行法律對港獨活動予以打擊。

國務院港澳辦公室主任張曉明在上星期五(7日)在北京應約會見美國駐香港及澳門總領事唐偉康。(資料圖片)

張曉明在訪問中提到,對於港獨採取的正確態度是「零容忍」,「絕不能容許港獨蔓延成勢,養癰遺患」,所以有必要進行三項工作,包括堅決依法懲處,因港獨活動己公開化,提醒特區政府盡快完成《基本法》第23條立法,不能無限期拖延下去;在未完成立法前,亦要依據現行法律對港獨活動予以打擊,「追究有關犯罪分子的刑事責任」。

他又認為要加強教育,令市民認清港獨的違法性和危害性,明辨是非,以正壓邪,「從源頭上治理」,特別要為年輕人創造更好的學業、就業、創業、置業的條件,「切實提高他們的獲得感和幸福感」。

張曉明稱,香港有一小部分人總是曲解「一國兩制」的含義,將兩制與一國相分割,把特區的高度自治權與中央的管治權相對立,是不遵守《基本法》,不尊重中央的權力,誇大兩地民眾交往中的矛盾,甚至公然宣揚港獨,「這些問題會影響一國兩制實踐的大方向,是必須正視,糾正和遏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