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部門油尖打擊非法勞工和掃黃 31人被捕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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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油尖警區聯同入境事務處昨日(11日)展開代號「冠軍」暨「烽火」的打擊非法入境者和非法勞工及掃黃行動,突擊搜查區內多個地點,共拘捕31人。
行動中,執法人員拘捕29名內地女子、一名外籍男子及一名外籍女子,年齡介乎23至57歲,他們分別涉嫌「逾期居留」、「違反逗留條件」、「非法入境」、「盜竊」及「管有他人身份證明文件」。所有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部分被捕人稍後將交由相關部門跟進。
據了解,涉案外籍男子來自印度,持護照到港,涉案外籍女子來自印尼,身上沒有證件,至於被捕內地女子則持雙程證。
警方表示,根據香港法例115章《入境條例》第38AA條,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絕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僱主若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而該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罰為罰款50萬元及監禁10年。而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