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任「停不了」 丘樹春再署任廉署二哥3個月 至明年1月中

撰文:陳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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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去年爆出署任風波,時任第二把交椅、署理執行處首長李寶蘭終離職而去,去年7月接任的丘樹春同樣署任「停不了」,繼3個月前延長署任後,再被廉政專員白韞六延長署任多3個月,至明年1月17日。有立法會議員認為,執行處首長是廉署高級職位,長期署任不利規劃打貪工作,又指丘樹春是適合人選,質疑白韞六的決定。

上月廉署宣布,丘樹春續署任執行處首長多3個月。(資料圖片)

丘樹春於去年7月接任當時離職的李寶蘭,以署任形式出任執行處首長一職。今年7月丘樹春再被延長署任期至10月17日,而據今日(13日)憲報顯示,廉政專員白韞六續授權署任執行處首長,以每3個月發出授權書形式,授權丘樹春由今年10月18日至明年1月17日,執行相關職責。廉署曾指,據政府現行制度,個別人員可以「署理職位以方便行政」方式署任,以配合部門的運作需要,而署任時間長短視乎實際需要。

林卓廷認為,逐次短期署任3個月,難以長遠規劃打貪污工作。(資料圖片)

前廉署調查主任、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認為,「署理職位以方便行政」只是為了填補短暫空缺,或升遷前安排,實不應長期署任職位,又指丘樹春是接任執行處首長不二之選,質疑白韞六的考慮,是否跟「未夠聽話」有關。他續表示,執行處首長是廉署高級職位,逐次短期署任3個月,難以長遠規劃打貪工作,對本港防貪工作亦不利。

時任廉署第二把交椅、署理執行處首長李寶蘭最後辭職。(資料圖片)

廉署的人事風波始於去年7月,時任廉署第二把交椅、署理執行處首長李寶蘭當時署任已1年,但遭白韞六認為表現未如理想,取消署任,她其後辭職,同時引發高層「大地震」首席調查主任高迪龍、執行處總法證會計師鄧淑妮相繼請辭,至月尾,接任李寶蘭之職的丘樹春也申請提前解約,終經白韞六及執行處同事挽留後才留任,繼續擔任署理執行處首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