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回顧】建造業工傷倍增 地盤工殤遺屬控訴承建商涉隱瞞傷勢

撰文:余睿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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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建造業工傷死亡個案較去年倍增,房署轄下東涌松滿路一個建築地盤,一名燒焊工人於今年10月20日在地盤工作時,被由高處墮下的6米長鐵板打中頭部重傷,被送到北大嶼山醫院後,再轉送瑪嘉烈醫院,惜延至翌日凌晨近1時證實死亡。死者家屬對事件表示不滿,質疑承建商處理事件有四大問題:包括向家屬隱瞞意外情況、未有報警、延誤召救護車救援及有人故意清理現場。

出事地盤總承建商為安保工程。(余睿菁攝)
一條人命如果你有盡力救,我唔怪你,但而家係延誤救治
死者家屬

事件發生於今年10月20日下午3時許,死者黃健雄(35歲),為家庭經濟之柱,四兄妹的大哥,死後遺下年老雙親、妻子及快將10歲的兒子。黃於東涌松滿路一個地盤工作約兩年,事發當日,他與另一名工友在地盤內吊運鐵板,但其中一塊約6米長的鐵板跌下,擊中黃的頭部,導致受重傷,流血不止。家屬指工程大判為安保工程,而黃則受聘於二判洪昌建築。

黃太(右)認為丈夫出事後,承建商未有盡力為他作出救援。(余睿菁攝)

家屬醫院查詢 始知未有即時報警

當日家屬收到死者同事通知,指黃健雄在地盤跣倒引致頭部受傷,當時更指已報警及上報勞工處。家屬初時信以為真,但黃的傷勢嚴重,引起同為地盤工的黃父質疑,於是向工友多次質詢後,才得知兒子是遭鐵板擊中頭部;加上家屬於瑪嘉烈醫院等候逾6小時,仍不見有警方到場調查,黃父於是到瑪嘉烈醫院警崗查問,才得知承建商未有就事件報警,家屬大感不滿,即時就事件報警,而黃健雄遺孀其後從警方口中得知,事發經過被閉路電視拍下,證實黃是被鐵板擊中頭部,而非跣倒。

事後,家屬得知黃健雄發生意外後,在現場的工友見狀未有即時報警,更要先通知安全主任,再由安全主任決定召喚救護車到場將黃健雄送院,遺孀怒指:「打999大家都知,你𠵱加搵完人睇,再要搵叫救護車既電話都係時間,一條人命如果你有盡力救,我唔怪你,但而加係延誤救治。」另外,到出事翌日,家屬到出事現場路祭,發現現場已被清理,質疑有人毀滅證據。

唔通返工要預咗送死?
死者家屬
死者家屬曾到房署總部請願要求善後。(資料圖片)

質疑承建商沒即時報警 因怕影響日後投標 

家屬曾質詢承建商,對方指直接召喚救護車是最快可以將傷者送院的方法,至於為何未有報警,對方則向黃太表示:「對唔住」。家屬對承建商的解釋感難以理解,由於法例未有要求發生工業意外後必需報警,黃健雄胞妹質疑,承建商擔心影響日後投標,想隱瞞事件或私下處理,但承建商做法對工人不公平,加上一般而言,即時遇到嚴重工業意外,承建商亦指被判罰款了事,黃的胞妹直指對工人亦欠保障「工人同打仗啲士兵有咩分別?唔通返工要預左送死?」

遺孀:一家人至今未釋懷

黃健雄驟然離逝,黃太與兒子失去家庭經濟支柱,一家人對事件至今仍未釋懷。黃太透露兒子在丈夫離世後,兒子需要家人陪伴,亦不時失眠,需家人陪伴,亦不願再回家居住,更曾說出「我唔係唔鍾意屋企,而係唔想屋企得兩個人。」為此,二人暫時搬到黃母家中居住。而黃太為抽更多時間照顧兒子,本為全職美容師的她已轉做兼職,家庭收入大減。黃太指他們曾到房署請願要求作出善後安排,之後承建商向他們發放一筆恩恤金,但之後公司就未再與他們聯絡,黃太期望可得知事件真相,還丈夫一個交代。

警:晚上九時才接到報案

警方證實首次接到是次工業意外的報案時間是當日晚上9時許,但未有提到報案人是誰,事件經初步調查後證實無可疑,列作工業意外案件處理。事發地盤總承建商為安保工程,記者曾向該公司詢問有關是次工業意外,惟對方指不會回應傳媒問題。

涉事地盤為房委會轄下的地盤。(余睿菁攝)

陳錦康:調查前不要破壞現場

本身是安全主任的工業傷亡權益會總幹事陳錦康表示,工友見到有人受傷,應即時報警協助傷者求援,而非先找上司或安全主任了解,地盤如有此規定,做法亦不合理;至於家屬質疑現場被清理,陳坦言法例並無要求不能改變出事現場環境,但勞工處及警方都會就事件展開調查,為公平起見,在調查前不要破壞現場。陳指曾有承建商未有提供安全帶予工人,出意外後將安全帶放回現場,指工人未有使用,最終負責主管被控妨礙司法公正。律師梁永鏗指,發生意外後,如證明到有人故意將與意外相關的證據移走,才有機會屬妨礙司法公正,不過,如勞工處及警方事前已作調查,清洗現場不會構成任何罪行。

勞工處指處方於本年10月21日接到通報,事件仍在調查中,未知是否有人需為事件負責,而已承建商發出「暫時停工通知書」,直至承建商消除有關危害才可復工,至今「暫時停工通知書」仍然生效。

涉事地盤外顯示,今年10月曾發生一宗工業意外。(余睿菁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