扮賣二手車收錢後失蹤 呃近三百萬 38歲女子涉欺詐被捕

撰文:魯嘉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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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歲女子涉嫌假扮售賣二手車及維修汽車,收取受害人費用後消聲匿跡,6人被騙共最少298萬元,女子涉嫌欺詐被捕。

一名63歲男子上月24日報案,指委託一名女子購買二手車,並按其指示以現金及支票方式繳交款項共約260萬元,其後未能收到貨物;另外9月13日至18日期間,4名年齡介乎30至50歲男子報案,指他們向一名女子購買二手車,並按指示以現金、支票及轉賬方式繳交訂金共約38萬元,其後同樣未收貨與女子失聯。

另一名40歲男子則於9月17日報案,指委託一名女子維修其私家車後,女子未有歸還其私家車並失聯。警方於8月24日晚上在元朗區拘捕一名38歲姓趙本地女子涉嫌欺詐,她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9月下旬向警方報到。所有案件合併交由元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十三隊跟進調查。

警方提醒市民,任何人如觸犯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6A條「欺詐」罪,或普通法的「串謀詐騙」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4年。而觸犯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7條「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0年。市民如懷疑受騙或有任何資料提供,可致電999求助或致電3661 4762與元朗警區人員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