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劏房虐兒】怪罪女友冷淡 只錫與前度所生孩子 醋男怒打兩稚童

撰文:劉定安 鄧海興 陳諾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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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歲做媽媽,三年抱兩,結果分手收場;到了24歲,她結識了32歲的新男友,帶著跟前度所生的兩小孩子,跟新歡「一家四口」在深水埗一個劏房單位生活。情路坎坷,新男友不滿受到她的冷落,認為她只顧照料由前度的三歲及五歲兒子,竟將兩兒童作為「出氣袋」,怒打掌摑,姓呂的媽媽見狀報案求助。警方將案列作「普通襲擊」及「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跟進。

涉事單位貼有「常常喜樂」的揮春。(陳諾希攝)

今(12日)凌晨1時許,深水埗發生虐兒案。現場為南昌街153至155號一劏房單位,據報,有兩名兒童在單位內被打。警方接報到場調停事件,制服一名男子。初步調查後得悉,上址住有一對男女,為情侶關係,男子32歲姓劉;女子24歲姓呂。兩名被打的稚子分別只得3歲及5歲,為呂女與前任所出。

消息稱,懷疑有人不滿女友只顧照料兩子,對他冷淡,竟將兩兒童作為「出氣袋」,怒打掌摑,呂見狀報案求助。警方將案列作「普通襲擊」及「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跟進,並拘捕該名32歲姓劉男子。至於兩名兒童均受傷,其中5歲童面腫,3歲童則頭、耳均受傷,由母及社工陪同送院。

今日早上時分,記者往上址了解,發現涉事單位門外放有小童的雨傘,大門貼有「常常喜樂」及福字揮春,疑因住客走得匆忙,未曾關上鐵閘。

家庭及親子教育工作者司徒漢明認為,該名男友應自我反省。因為連另一半的子女都忍受不到及妒忌心重,那代表他是一個不成熟的男士,他理應接納對方的兒女,大家和睦相處。如以暴力手段處理,將無助解決問題,相反會製造更多的麻煩。如此下去,倒不如自己放棄,選擇分手。若然仍想保持關係,當有不如意事,亦應在心平氣和下,與伴侶傾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