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牌車載客】拍賣APP接單 落馬洲去屯門收$600 20歲司機被捕

撰文:陳蕾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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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今早(24日)進行打擊非法駕駛汽車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代號「進擊」的執法行動,並派員喬裝乘客,透過二手拍賣程式預約載客服務,由落馬洲交通交匯處前往屯門黃金海岸。行動中拘捕一名20歲本地男司機。

今早(24日)9時30分,新界北總區交通部特遣隊人員進行代號「進擊」(COUNTERCRUSH)的執法行動,以打擊非法駕駛汽車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

警方發現近日有人於二手拍賣的流動應用程式作招徠,提供非法載客取酬服務,於是派員喬裝乘客,透過應用程式預約載客服務,由落馬洲交通交匯處前往屯門黃金海岸,一名20歲姓何本地男司機,向喬裝人員收取600元車資。及後該名男司機涉「非法駕駛汽車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及「駕駛汽車時沒有第三者保險」被捕,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12月上旬向警方報到。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有關「車輛使用的限制」的條文,除非獲發有關牌照,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容許他人駕駛或使用汽車,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首次定罪可判罰款5,000元及監禁3個月,再干犯則可處罰10,000萬元及監禁6個月。另外,根據《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規定,任何人若沒有為汽車購買第三者責任保險,即屬違法,最高可被判罰款10,000及監禁12個月,並吊銷駕駛執照12個月至3年不等,車輛並且會被吊銷牌照及被扣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