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篋棄屍】潘父為女討公道求引渡 地檢署﹕今請求港府遣送疑犯

撰文:楊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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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台灣發生拖篋棄屍案,20歲香港少女潘曉穎遭19歲男朋友陳同佳殺害,並藏屍行李篋中,棄於台北捷運竹圍站附近草叢,少女遺體中更發現胚胎遺骨,證實一屍兩命。台灣士林地檢署展開長達八個月偵查,認為同行的男友陳同佳嫌疑最大,他在行兇當日毀滅證據及乘搭飛機逃回香港。台灣三度向港府提出司法互助請求未獲回應。潘曉穎父親一直希望為女兒討回公道,多次向台灣檢察官求助,希望地檢署向港府請求遣送陳同佳至台灣受審,地檢署遂於今日向港府提出上述請求。
根據資料,在港被捕陳同佳今年八月被改控以四項洗黑錢罪,以及三項屬交替控罪的盜竊罪,繼續被收押。

疑犯今年三月在香港被控兩項盜竊罪及一項處理贓物罪。(資料圖片)
死者潘曉穎與男朋友陳同佳合照。(資料圖片)

台檢察官追查八個月 認為陳同佳嫌疑重大

台灣士林地區檢察署今日發出新聞稿,表示就拖篋棄屍命案,於今日對疑兇陳同佳發佈通緝,同時發信法務部轉請大陸委員會向港府請求引渡疑犯至台灣受審。案件發生於今年2月,潘曉穎與男友陳同佳在8日到台灣旅行,至17日潘曉穎在台北市大同區「紫園飯店」被殺害,藏於行李篋中,並被棄屍於台北捷運竹圍站草叢。檢察署指出,檢察官經過8個月左右的偵查,認為陳同佳有重大嫌疑,他於當日行兇後即湮滅相關物證,並乘搭飛機回港,顯然已經逃匿。

地檢署指出,當日命案發生後,潘父尋女不果,向香港警方報案,至今年3月11日趕至台灣向警方求助。士林地檢署指揮偵查下,聯同多個司法警察單位,終在13日在捷運站草叢發現女死者遺體,更揭發她已懷有13至21週身孕。地檢署深入調查後,鎖定陳同佳嫌疑重大,並根據相關事證顯示他入台前,似已預先擬定殺人計畫。

地檢署三度提出司法互助請求不獲回應

署方於是在3月及4月,兩度向港府提出司法互助請求,惟迄今未獲任何音訊;檢察官亦於7月去信香港權責單位,告知他們所獲得的證據及情報資料,表達香港若提出司法互助請求,將給予協助,可惜仍未獲回應。

潘父多次希望引渡疑犯到台灣受審

署方續指,檢察官考量人命關天,不應放棄任何追訴被告的機會,且死者父親多次向檢察官表達希望署方向香港政府請求引渡疑犯到台灣接受追訴及審判,因此,署方於今日向香港政府提出遣送疑犯請求。

地檢署﹕不願真兇因跨境藩籬隔閡而逍遙法外

新聞稿內又提出,保障人權,維護公義是人類普世價值,也是檢察官天職。對於一條年輕珍貴的生命遭受殘酷冷血的殺害,受害者家屬何其心痛,地檢署不願見到真兇因為跨境藩籬的隔閡而逍遙法外。署方希望台港雙方能克服法制差異,找尋合作辦案的出路,而能遣送疑犯至台灣受審。亦希望港府回應署方所提出的司法互助請求,使疑犯在法庭受到有效的追訴及公平的審判,以撫平死者家屬受創的心靈,為港台社會人心求得公理與正義。

陳同佳被控洗黑錢罪

翻查資料,陳同佳在香港原被控以三項偷竊及一項處理贓物罪,案件今年8月22日再提堂時,控方申請改控陳同佳四項洗黑錢罪及三項屬交替控罪的盜竊罪,被告毋須答辯,收押至9月10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再訊,以待轉介往高等法院處理,獲裁判官接納。

首洗黑錢控罪指陳於今年2月17日至3月13日期間,處理屬於潘曉穎的銀行提款卡、相機、手機及2萬元台幣。另三項洗黑錢罪指他同一時段處理共1.92萬港元。其餘三項盜竊罪則為後三項洗黑錢罪的交替控罪。

這宗案件於今年7月5日提訊時,控方當時曾稱收到來自台灣執法機構關於潘曉穎的驗屍報告,當時透露可能會加控謀殺在內的其他控罪,但在八月的提訊未有再提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