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軍澳停車場司機凌晨連撞10車 涉藥駕及危駕被捕

撰文:陳蕾蕾 鄧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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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早(7日)5時32分,將軍澳翠林邨停車場位置,一名53歲司機欲駛離停車場期間,於行車道內失控撞向十輛車,再撞向停車場石壆才停下。警方接報後到場,經初步調查,懷疑該名姓尹司機曾服用藥物後駕駛,涉嫌在藥物影響下駕駛及危險駕駛被捕。

現場可見,原散落地面的車輛碎片已清理,部份受損車輛亦已開走,有黑色私家車被撞至「斜泊」,車頭則嚴重損毀、車牌飛脫地面,而尾部疑因撞向欄杆,車尾擋風玻璃受損。

保險公司不需承擔第三者財物損失

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指,第三者責任保險條款內已清楚列明,如第三者的財物有任何損失,需直接向車主或司機索償,保險公司不需承擔任何第三者的財物損失。他表示,保單條款已列明任何違法違規行為都不可以進行,包括藥駕及危駕,司機已違反以上規條。另外,羅少雄指如涉及第三者人命傷亡,保險公司則先會履行賠錢責任,及後再向車主或司機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