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涉酒駕後撞車 41歲休班男警被控酒駕及危駕周三提堂

撰文:魯嘉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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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41歲休班男警,去年涉嫌酒後駕駛導致車禍,警方控告男警一項酒後駕駛及一項危險駕駛罪,案件明日提堂。

去年10月27日凌晨4時許,61歲姓彭男司機駕駛政府車輛沿青山湖安街轉入湖山路,41歲姓黃休班警則沿湖山路南行,兩車於近湖安街相撞。警員接報到場,發現休班警酒精呼氣測試超標,他涉嫌酒後駕駛被捕。警方經調查及諮詢法律意見後,休班警被控以一項酒後駕駛及一項危險駕駛罪,案件將於明日(24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警方指警隊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警隊定必嚴正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