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房劏客】首宗汽車維修涉違反商品說明條例 車房董事被捕

撰文:陳浩然 黃廸雯
出版:更新:

荃灣沙咀道一間車房涉嫌以舊汽車零件當全新零件劏客,海關今(4日)採取行動,掩至涉事車房拘捕荃灣51歲姓李男董事,他涉嫌違反海關商品說明條例,已獲准保釋候查,事件為本港首宗涉及維修汽車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的個案。

據了解,海關於去年年底接獲市民舉報,指因交通意外,自己受損的福士房車需要維修及更換零件。在熟人介紹下,車主將房車駛往荃灣沙咀道一車房進行維修,當時車房董事向車主聲稱將以全新汽車零件,議價7萬元的價格為其座駕進行維修。維修完成後,車主在將座駕交到另一間車房進行周年檢查時,獲告知相關零件懷疑並非全新,包括龍門架及散熱線有生鏽痕跡,風扇上亦沾有灰塵。車主獲悉事件後與相關車房人員交涉不果,繼而向海關人員作出舉報。

龍門架 沙板 散熱線 風扇並非簇新

調查期間,海關人員向大學教授尋求協助,查證後認為相關零件並非全新,至今日採取拘捕行動。涉案車房董事因涉嫌違反海關商品說明條例(《條例》)。被捕,被帶返海關總部作進一步調查。海關提醒商戶遵守《條例》的規定,而消費者於購買服務時亦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

根據《條例》,任何人在營商或業務過程中將虛假商品說明應用於任何貨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五年。

有「港版伽利略」之稱的理工大學機械工程學系前工程師盧覺強,接受記者訪問時指不同的汽車零件可以用不同方式判斷是否舊零件。他舉例指,部件如風扇可以從扇葉上是否有塵垢、插頭的塑膠是否有出現老化爆裂判斷是否為舊零件;整件的零件如膠製的龍門架是否有釘上鋁片鞏固、沙板是否有花痕、凹痕或補灰痕跡,均是判斷舊零件的有效方法。盧覺強建議車主,在更換或維修後,應在驗收時要求車房遂一指出所更換的零件,並當場檢驗零件是否全新。如果車主認為技術上有困難,亦可到坊間有經驗的驗車公司尋求專業建議。

香港驗車有限公司負責人朱祖恩接受記者訪問時,向有需要到車房為座駕進行維修的車主列出以下建議:

車主將車交付車房前,應先為座駕拍照存證。一般需要照拍6至8張,包括車頭、車尾、車身兩側及特定受損的部位。要求車房提供完整、條目清晰的報價單,並向車房提出分項列明零件價格與人工技術費用,以報價含混。要求車房提供訂購更換零件的單據,確定零件出廠日期。

朱祖恩表示車主亦可在座駕送修後,聘請第三方驗車公司代為驗收。而部份零件如車頭燈等,亦注有出廠日期,車主可自行分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