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區大遊行】警推翻冇證警言論 譚文豪﹕該警低水平處理事件

撰文:楊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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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執行職務係唔需要展示委任證!」灰色上衣的疑似便衣警員,在旺角清場時的一句咆哮,引起社會的質疑聲音,批評警員是否違反《警察通例》。警方發言人今晚回應查詢指,便衣人員在與市民接觸和行使警察權力時,必須表明身分及出示委任證;如市民提出要求,軍裝警務人員應出示委任證。立法會議員譚文豪指該名疑似便衣警員明顯違反《警察通例》,又指近日社會關注警察出示委任證的問題,該警的言論是「以低水平處理市民要求。」

該名身穿便服的警員高呼:「警察執行職務時,係唔需要展示委任證!」(讀者提供影片截圖)

本周日的旺角清場事件中,一名身衣灰上衣、卡其色軍褲,頭戴警察頭盔及配備警察盾牌的疑似便衣警務人員,向示威者大叫﹕「警察執行職務係唔需要展示委任證!」示威者立即大為起哄,要求他「講多次」。隨後再有一名白衣警員以大聲公稱﹕「市民要求警員展示佢嘅warrant card,如果我哋全部軍裝人員係執行緊職務嘅話,只需要一名警務人員,展示佢嘅warrant card!」他隨即取出委任證向示威者展示,「我身後嘅,全部警務人員,都係正規警務人員執行職務!」

該名疑身穿便衣的警務人員的言論,引起公眾質疑是否有違《警察通例》。香港01記者本周日晚上在彌敦道上發現有便衣警員沒有出示委任證。警方於晚上回應傳媒查詢,指根據《警察通例》,便衣人員在與市民接觸和行使警察權力時,必須表明身分及出示委任證。如市民提出要求,軍裝警務人員應出示委任證,除非情況不容許;或出示委任證會影響警隊行動及/或危及有關人員的安全;或要求不合理。

記者昨日在油麻地彌敦道發現有便衣警員沒有出示委任證。(香港01記者攝)

譚文豪﹕不用市民主動問 便應出示委任證

立法會議員譚文豪表示,該名便衣警員明顯違反《警察通例》,只要便衣警員接觸市民及行使警權,例如要求市民出示身份證,「唔需要市民主動問,佢(便衣警)必須表明身份同出示委任證!」近期社會不斷就警員出示委任證問題作討論,而該名警員仍說出該番言論,譚直指是「以低水平處理市民要求出示委任證。」

至於白衣警員提出只需要一名警員展示委任證,便代表所有警務人員,譚指出該警員說法正確,但僅限於全隊皆是軍裝警員,如身穿制服、配備警察裝備,但有便裝警員在內時,該便衣警便應出示委任證。至於警方回應指「情況不容許」、「出示委任證會影響警隊行動」、「要求不合理」等例外情況下可以不出示委任證,譚舉例指如果警員在追逐賊人時,要求警員出示委任證便是不合理要求。但在昨日的情況下,警民對峙,並沒有逼切性執法或阻礙執法的情況下,警員理應出示委任證。

譚文豪與警方對峙。(余睿菁攝)

警﹕記者勿「零距離」貼近警推進線

另外,昨日有多名記者採訪時被警方推撞,《香港01》記者亦被警肘撞。及至清場尾聲時,譚文豪與立法會議員區諾軒在示威者及警員間協調時,被警方不斷推進,議員及記者群不斷被推至向後退,險發生人踩人情況。警方回覆指,警方一直尊重新聞自由和傳媒採訪的權利,亦明白傳媒有需要拍攝警方驅散的過程,在可行的情況下,警方會派出警察傳媒聯絡隊提供協助,在不影響警方行動成效的前提下,盡力便利傳媒工作。但警方必需呼籲傳媒工作者,在採訪公眾活動或大型的示威活動期間,應以自身安全為上,在警方進行驅散時,切勿「零距離」貼近警察的推進線,以免發生危險。

任何人士如認為於警方處理任何事件時受到不合理對待,可向投訴警察課作出投訴,投訴警察課會考慮相關證據,按既定程序公平公正處理。

譚文豪﹕警不斷推進造成「零距離」

譚文豪指出,「零距離」並非議員及記者造成,他指昨日雙方本來保持安全距離,但警方不斷持盾推進,最終製造「零距離」的情況。他不斷要求警員後退,騰出空間讓大家散去,但不獲指揮官理會,反而步步進逼,「我都退唔到,身後全部係記者」,而記者亦未能後退。最終是身穿藍衣的警察傳媒聯絡隊從中協調,讓警防線後退,議員及記者方能回到行人路的安全位置。

他對於昨日情況表示不滿,已去信向投訴警察課作出投訴,包括投訴現場指揮官總警司漠視他已表明會後退,仍不斷作出推進行;以及有兩名警員不斷刻意以盾牌推撞他與區諾軒,直指「(兩警推撞)並無需要」,並已記下兩名警員的編號作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