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1衝突】少女爆眼原因警未查明 警署射近十發布袋彈

撰文:黃廸雯 朱雅霜 陳浩然 魯嘉裕 孔繁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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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日尖沙咀有少女懷疑被布袋彈擊中後失去視力,被問到發射布袋彈指引、案件調查進度,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指,當日尖沙咀警署被襲期間,指揮官正進行「保衛警署行動」,發射10發以下的布袋彈驅散攻擊警署人士,而根據訓練指引,全部目標均是打向身體,被問到該名警員如何報告瞄準情況,他指目前仍未知少女傷勢是否由布袋彈造成,只能交代有否開槍等問題。

連日來警方於記者會上多次被追問有關案件的調查進度,李桂華交代目前警方已作現場勘察、會見相關警務人員、翻查周邊閉路電視畫面、網上片段、警方片段及聽取專家意見。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交代當日尖沙咀警署被襲情況。(魯嘉裕攝)

催淚彈及布袋彈非致命武器

李桂華表示,根據已知事實,當晚6時40分,警署已被包圍,情況越來越激烈,包括有人使用彈叉、掟石及汽油彈等攻擊警署。晚上7時24分,警方看到該名少女,於尖沙咀警署彌敦道近巴士外,正接受救護人員治療,而在她倒地前較早時間,警署被猛烈襲擊,包括掟磚及彈珠,至晚上7時30分警方支援防暴隊到場,由6時40分開始,其間街上沒有任何警員。由於警署內有公共財物、犯人及大量武器,在警署被襲期間,當時指揮官正進行「保衛警署行動」,因此使用催淚彈及布袋彈,目標是襲擊人士遠離警署及停止攻擊行為。李桂華強調,兩者均是非致命武器,而布袋彈是需要瞄準目標的武器。

訓練指引打向身體

李桂華指,根據警方訓練指引,全部目標均是打向身體,被問到該名警員如何報告瞄準情況,李桂華表示,目前仍未知少女傷勢是否由布袋彈造成,只能交代有否開槍等問題。他指發射布袋彈前需要瞄準目標,而該名發射警員當時瞄準的目標,是攻擊警署的人士。他指每次使用發射布袋彈前,需要作出警告及紀錄,由於當時警署正進行防衛行動,發射人員身旁亦有一個督導員。當晚使用過布袋彈,數目是10槍以下,事前均曾作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