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記者會】少女爆眼進展:多於一警開槍 口供與目擊者有出入
修訂《逃犯條例》引發風波不斷,其中8.11當晚一名少女在尖沙咀懷疑被警方布袋彈擊中右眼,眼球爆裂恐損害視力,事件至今已逾一周,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在警方例行記者會上透露新進展,當晚6時半至9時半期間,尖沙咀警署共發射8枚布袋彈,涉及多於一名警員。李桂華又表示,根據目擊者透過傳媒講述事發經過,與現時所錄取的口供「似乎有一啲出入」,而且與錄像和相片都有分別,呼籲目擊者、錄像持有人聯絡警方。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媒體聯絡及傳訊)江永祥、行動部警司方志堅及港島總區總督察(行動)古兆輝下午四時召開記者會。
8.11尖沙咀警署發8布袋彈
提及8.11尖沙咀有少女懷疑被警方布袋彈擊中右眼,眼球爆裂恐損害視力,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表示,現時仍未能確認少女受傷的原因,但李桂華就透露更多當日細節,指出尖沙咀警署在遇襲期間正進行警署保衞行動,而在傍晚6時半至晚上9時半期間,合共發射8發布袋彈,當中涉及多於一名警員。惟李就拒絕透露涉及警員的階級及是否由見習督察發射。
李又補充,在警署保衞行動期間,因警署受到猛烈攻擊,而且當時有示威者走近攻擊,因此警方需要發射布袋彈擊退,強調當時有按指引作出警告,開槍後亦有詳細記錄。
李續稱,現階段最想了解受傷少女的受傷位置,她當時正在做甚麼,她與示威人士距離及關係,以及其眼罩狀況如何。李又表示,曾有人透過傳媒講述事發經過,但與現時所錄取的口供「似乎有一啲出入」,當中錄像和相片亦有分別,呼籲錄像持有人與警聯絡,幫助了解事情,從而找出真相,明言警方採取開誠布公態度調查,警方會在事主適合情況下配合而錄取口供,被問到現時口供有甚麼出入時,李就拒絕透露,指會對日後落口供人士造成不公平,僅稱現時的口供除了警員,還有據獨立人士觀察後所得。
核心暴力示威者不只15人
警方8.11的喬裝行動亦備受外界關注,李桂華表示,當日被捕的15名核心成員全部保釋候查,至於警方如何界定核心暴力示威者,估算有多少人,李指,核心暴力示威者為有組織、緊密聯繫,並能煽動其他人參與用武器、暴力示威的人士數量不只15人,警方會繼續致力尋出這批人。
向橋上市民開槍 警稱做法恰當正確
上周六有市民發起「光復紅土」遊行,期間有大批示威者遍離路線,謝振中指,當時有示威者佔據及堵塞馬路,示威者塗污建築物外牆及掟蛋,分散到旺角、佐敦、油麻地一帶,有人更在旺角警署外,以鐳射光照射警員,並向警員掟蛋及擲物,將卡板及鐵馬放置路中,嚴重阻礙交通,警方向示威者發警告,在晚上7時作驅散,推散至旺角旺角道一帶,期間有行人天橋上的示威者向橋下警車投擲垃圾筒。
謝振中指,垃圾筒擊中警車,警車車頂凹陷,橋下有其他車、記者及市民,掟中人會有嚴重傷害,為即時制止暴力行為,警員由橋下向橋上發散一枚布袋彈,示威者後退,他們停止暴力後,警方停止使用武力,警方是克制及忍讓,行動合理合法,因為示威者有暴力行,警方在晚上8時完成驅散。
被問向橋上市民開槍是否別無他法,行動部警司方志堅表示,當晚橋下有大量記者及路過的市民,有為數不少無任何保護衣物,亦有其他車輛包括巴士,如果警員、記者及市民被擲中,足而致命,根據專業判斷,發射布袋彈後示威者會散去,當刻做法恰當及相當正確,如果再有人擲硬物結果不堪設想,必需制止危及在場人士的行為。
修訂《逃犯條例》引發風波不斷,過去周六、日港人經歷兩場「和理非」遊行、集會以表達訴求。上周六,有數千人參與「光復紅土」遊行,其間旺角有人從天橋向警車擲垃圾桶,一名防暴警向天橋開槍發射一枚布袋彈,橋上市民馬上四散,該名警員馬上再上膛,之後以企射姿勢舉槍指向天橋市民示警,引起市民譁然。
昨日(18日)民陣發起的「流水式」維園集會,有至少170萬人參與,由於警方拒就遊行批出不反對通知書,及封閉馬路疏導人潮,群眾最終倒灌出馬路,影響一帶交通,不少市民批評警方沒有做好人群及交通管制,以致造成人車爭路。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媒體聯絡及傳訊)江永祥、行動部警司方志堅及港島總區總督察(行動)古兆輝今日下午四時召開記者會,預料屆時需要交代防暴警向天橋開槍及維園集會安排事宜,另外,相信亦會被追問昨日有兩輛水炮車在警察訓練學院戒備、尖沙咀爆眼少女調查進度、近萬武警集結深圳灣體育中心、過期催淚彈使用情況等。
【1755】提及8.11當晚,警方衝入太古港鐵站內驅散群眾,期間有速龍小隊警員在扶手電梯口,持「胡掓彈發射器」近距離掃射群眾,有傳媒要求公開發射器的安全射程。警隊行動部警司方志堅指出,公開「胡掓彈發射器」的最低及最高射程,會影響警隊戰術行動安排,但基於大眾關注太古站事件,警方翻查生產商指引,確認警員當時是在安全距離下發射,強調「胡掓彈發射器」與一般槍械不同,不具穿透性,胡椒接觸硬物會爆開,產生催淚煙的效果,目的旨在驅散暴力人士,制止行為,從不同片段可見,當時發射距離約一至兩米,是合符生廠商的安全指引。
被問發射胡椒球彈的位置或環境是否有作斷判,為了驅散而發射,但當時在電梯的示威者正離開,謝振中表示,當時發射胡椒球彈並非只為驅散,早前的記者會亦提出,當在警方進入該位置亦希望作出拘捕,當日亦拘捕若干人數。他強調胡發射器是低傷害性、可以作短距離發射及適合在密集環境使用的裝置,原因是它用力壓器發射球狀,擊中後變成胡椒粉,效果似催淚水劑造成不適,影響會局限在某一個位置,不會穿頭性或嚴重傷害。
【1750】被追問在811尖少咀警署的8發布袋彈是多少人及位置發射,謝振中表示,口供真的不可以透露,會影響日後調查落口供情況。李桂華表示,警方交代發射8枚布袋彈及多於一警發槍,用意是市民容易理解問題,但就仔細發射時間及地點等,會對日後落人士不公平,除了警員亦有獨立人士為警方提供當時的觀察情況。
被問到721元朗白衣人事件,拘捕27人涉非法集結而未提訴,是否有調查困難,李桂華指,目前有28人被捕,個別案件目前律政處開始審核證據是否有力作檢控,有部分為加強成功檢控機會,調查工作仍在進。
【1730】被問及周六在無警告下向天橋發射布袋彈,無上橋驅散,是否真的別無他法,行動部警司方志堅表示,當時為晚上7時半,警方在旺角道及通菜街交界執行職務,示威者在天橋擲物,由水樽至將垃圾桶整為三件向下投擲,除了警員,橋下有大量記者及路過的市民,有為數不少無任何保護衣物,當時未封路,有其他車輛包括巴士,如果警員、記者及市民被擲中,足而致命,根據專業判斷,見示威者有意再向橋下擲硬物作最適合的斷判,向橋下發一發布袋彈,其後示威者散去,使用武力目的達到就停止,當刻的做法恰當及相關正確。當時千均一發,再擲更物的結果不堪設想,必需制止危及在場人士的行為。
【1715】再被追問核心暴力示威者是何定義,估算有多少人,李桂華指,核心暴力示威者為有組織、緊密聯繫,並能煽動其他人參與用武器、暴力示威的人士,數量不只15人,警方會繼續致力尋出這批人,社會不受他們的滋擾。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指,昨日維園集會無派出喬裝警員。
【1705】昨日警方反對遊行,但結果無暴力暴力突,警風檢評估是否有問題,另警方有沒有派出喬裝警員,行動部警司方志堅表示,上周五發出反對通知書,在發反對通知書前警方經過風險評估因素及與主辦方會的結果,警方亦會考慮遊行路結會否經過高風險地點、參與人士的單位及主辦單位當有衝擊是能否阻止等,根據傳媒大眾警方的情報分析,認為有關遊行或集會對公眾安全及秩序構成危險。風險評估是活動前進行及基於8月15日的資料而決定,而警方看到周日集會期間,絕大部分市民安全及和平下表達意見,活動外圍人群處理及交通安排,警民關係組及主辦單位的聯絡亦構成活動在大致和平有序下進行,是否警方的決定令周日活動和平無絕對關係。謝振中表示,不認為警方在8月15日或早前的評估有任何的失誤,原因是基於15日之前的社會大形勢,在過去兩個月的周末經常發生大型公眾活動被騎劫或出現暴力事件,評估亦根據當刻的情況蒐集,無事件發生不代表警方的評估有錯失。被問到周日的和平集會會否影響日後的評估作調整,謝振中表示,申請會作獨立的風險評估,到八月底活動申請亦有一段時間,所以因素都會加入考慮。
【1655】被問到是否因為警方拒批民陣遊行,使致市民昨日無所適從,最終有馬路被佔?港島總區總督察(行動)古兆輝指出,警方反對遊行「唔係一個簡單容易的決定,唔係一刀切」,當中是基於個別活動的風險評估,而公眾集會及上訴委員會亦支持警方決定。古指出,維園集會期間,警民關係組有與主辦方聯絡,提出人潮安排方案,雖然期後有市民進入高士威道等主要道路,但警方見到市民在有秩序理性下繼續進行,經考慮決定不介入。
【1650】被問到8月11日有喬裝行動,全部保釋候查,只有一名涉襲警,如何界定核心暴力示威者,拘捕多少人,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表示,是否即時落案檢控及日後會控告甚麼罪行沒有關係,最主要考慮是情報主導的行動,有調查仍要跟進,才能進行檢控程序。目前拘捕的核心暴力示威者包括15位在銅鑼灣拘捕的15位使用武器者、較早前數位使用TATP炸藥及使用煙彈人士。
【1640】對於8.11尖沙咀有少女疑遭警方布袋彈擊中右眼的調查進度,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表示,現時仍未能確認少女受傷的原因,李進一步指出,當日尖沙咀警署正進行保衞行動,在傍晚6時半至晚上9時半期間,有涉及多於一名警員,合共發出8發布袋彈,惟李就拒絕透露涉及警員的階級及是否由見習督察發射。
【1637】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媒體聯絡及傳訊)江永祥表示,過去周五至周日沒有任何人被捕,而一名在上周二涉嫌襲擊記者的19歲男子,被控非法集會、傷人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已於今早在東區法院提堂。
江補充,至今有178名警員受傷,在8.11尖沙咀警署被燒傷的警員已經出院休養,暫時未能重投工作。在8.16及8.18兩日警方沒有施放任何彈藥,只有在8.17發彈一枚布袋彈。
警方就過去數日多項網上傳言作出澄清,首先,就昨晚有身穿黑衣人士進入灣仔警署,被質疑是警方喬裝示威者,江永祥指出,當晚10時40 分左右,一批穿深色衫、當夜更的警員正在上班,由於附近交通繁忙,他們下車後徒步行入警署。
第二,有傳有警子女被綁架,高層刻意隱瞞,江強調絕無此事,批評散佈謠言者別有用心,呼籲市民切勿相信。
第三,有傳警方有速遞公司搜出送數千萬元用作支援示威活動的現金,江強調警方從沒處理過相關案件。
第四,網上有呼籲捐款警員購買防激光裝備,江指沒有任何職方協會進行籌款。
第五,警方就有人發動8.24當日妨礙機場運作,江稱警方十分關注,強烈勸籲市民切勿妨旅客往返機場,根據第494章 《航空保安條例》 第15條,任何人利用任何器件、物質或武器,或以任何其他方式,故意在服務國際民航的機場內作出任何暴力行為,而該暴力行為導致或相當可能會導致死亡或嚴重人身受傷;及危害或相當可能會危害該機場的安全運作或該機場內的人的安全,屬刑事罪行,可以判囚終生。
【1636】警方指周六撐警集會有10.8萬人,昨日維園集會有12.8萬人參與集會,被問是否刻意壓低維園集會數字,拉近兩個集會民意?謝振中指警方會在不同公眾活動上點算參與人數,作警方內部使用,由於警方只批出昨日維園集會,所以只點算維園內某一時段最高峰人數,當中不包括維園以外範圍,因此並不代表參與總人數。
警隊兩部水炮車昨日在黃竹坑警察訓練學院內戒備,警隊行動部警司方志堅指出,當公眾騷亂出現嚴重傷亡、財產被大肆破壞或通過佔用主幹道擾亂或非法堵塞交通,對公共秩序或公眾安全造成重大影響時,警方會考慮出動水炮車。而警隊行動上的安排部署基於風險評估,數往和平集會的公眾活動過後,都有示威者騎劫,出現衝突,因此警方作出相關調配候命。
【1635】謝振中指任何點算主要是警方用作內部調配警力的用途,不是主要公開的數字,就過往的活動警方有數種估算方法,部分活動警方會在高位點算經過的人數的總數,部分活動是就出入人數估算最高峰人數,就昨日維園集會人數,因為人多密集,有多出入口,難以估算,所以昨日以某個時段在維園人數估算。作為一個內部調配的用途數字,不用太過比較不同活動數字的含義,周六數字是指一個活動的最高峰人數,而周日一個時段維園人數,不代表總出席人數。
【1625】謝振中指,周六紅磡遊行的示威者未有按照不反對通知書原定路線,佔據及堵塞馬路,示威者塗污建築物外牆及掟蛋,分散到旺角、佐敦、油麻地一帶,在旺角警署外,以鐳射光照射警員,並向警員掟蛋及擲物,並將卡板及鐵馬放置路中,嚴重阻礙交通,警方向示威者發警告,在晚上7時作驅散,推散至旺角旺角道一帶,其間有行山天橋上的示威者向橋下警車投擲垃圾筒。
謝振中指,垃圾筒擊中警車,警車車頂凹陷,橋下有其他車、記者及市民,掟中人會有嚴重傷害,為即時制止暴力行為,由橋下向橋上發散一枚布袋彈,示威者後退,他們停止暴力後,警方停止使用武力。警方是克制及忍讓,行動合理合法,因為示威者有暴力行為,警方在晚上8時完成驅散﹐回復當區秩序。
【1610】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表示,周末港有都有遊行及集會,絕大大部分參與者和平及理性地進行,有個別衝擊事件有小部分人試圖襲警,警因應情況作相關行為,警方相信大部分贊同以非暴力方式和平表達訴求,讓社會秩序重回重軌。兩日印證了警方指示威者不用激進或暴力方式衝突警方,警方不會使用暴力,呼籲市民繼續使用和平理性態度,不影響其他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