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記者會】兩元朗白衣人控暴動 警積極與律政司商討26人控罪

撰文:朱雅霜 孔繁栩 黃廸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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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白衣人襲擊事件昨日屆滿一個月,警方至今拘捕28人涉非法集結,其中兩人今日被落案起訴參與暴動,明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今日警方記者會中,警方表示,落案經過與律政司緊密溝通,暫未能就兩名被控人士的當晚的角色提供資料,而其餘26人的案件正積極與律政司商討,就相關證據作適合的起訴,將棧的入罪機會較高。
另外,就昨晚元朗靜坐活動的驅散行動,警方拘捕兩名男子涉非法集結,行動中無警員受傷,使用了一發橡膠子彈。

警方8月22日於警總內舉行例行記者會。
告兩個,等你哋唔好再咁多嘢講,純粹頂住先。
傷者蘇先生

721元朗事件 兩男被捕參與暴動罪

今日下午4時警方記者會上,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表示,721元朗事件中,2名男子被控參與暴動罪,將於明日於粉嶺裁判法院提堂,警方將積極跟進事件,並向律政師索取法律意見。

據了解,兩名被告為48歲黃英傑及54歲黃志榮,職業為電工及裝修工人。

正與律政司商討其餘26人證據 將作適合控罪

就二人當晚的角色及其餘26人未被落案的原因,謝振中表示,記者會前才得悉落案,暫無相關資料可提供,正積極與律政司商討,就被捕人的相關證據作適合的起訴,每個案件均複雜及蒐證困難,希望與律政司商討證據後,將來的入罪機會較高。

控暴動經過與律政司緊密溝通 未透露26人調查階段

至於為何被控門檻較高的暴動罪,似乎與一般理解參與暴動不同,謝振中表示,落案經過與律政司緊密溝通,每個案件內容均不同,警方一直非常重視,希望將來於法庭舉證後入罪機會更高,由於李桂華今日不在,未能再作相關補充,而剩下26人亦未能透露目前調查階段,警方日後有任何進展會再交代。江永祥補充明日庭上會有案件簡介,有興趣人士可到聽審。

背脊「開花」廚師蘇先生:唔收貨

當晚被圍毆的路過廚師蘇先生腳傷至今未痊癒,他對警方起訴兩個被捕人士表示「唔收貨」,他稱事發至今一個月,一件可被定義為恐襲的事件,只是拘捕了28人,檢控兩人,感覺警察只是在做門面功夫,「告兩個,等你哋唔好再咁多嘢講,純粹頂住先。」

821元朗靜坐警民對峙 警稱示威者先製路障

謝振中表示,元朗昨晚事件,在昨晚約7時大批市民在元朗站聚集舉行公眾活動,他們首先靜坐、派發傳單及嗌口號,整體上是和平有序,但及至晚上約10時,站內活動持續,但同時另一批示威者在西鐵站下馬路,使用小巴站牌、垃圾桶及水馬等雜物製作路障,堵塞附近交通,當時警方在較遠距離部署,示威者主動挑釁附近的警員及市民,並用鐳射光射向他們,警方為免事態惡化,發出多警告後進行驅散行動。

當警方推進期間,有示威者在扶手電梯上向地面警員擲物及水樽,警員使用催淚水劑制止,後來有人向地面擲大型垃圾桶,當時地方有大量警員及記者,如被擊中會造成極大的生命危險,所以警員發射一枚橡膠子彈,警員的行為是合法及合理。

示威者其後退入元朗站,肆意破壞消防設備,用滅火筒射向遠處警員,隔着鐵閘用消防喉射水,用雜物堵塞出入口,用不明液體及防火沙倒在地下,破壞站內設施,進一步對在場人士構成危險。當時站內有其他市民及記者,對現場人士造成生命威脅。警方一直在站外戒備,示威者在個小時後將部分出入口落閘,凌晨乘港鐵離開。警方尊重市民集會、遊行、表達權利及自由,但他們如作出違法行為、破壞社會秩序及安寧,以及威脅市民人身安全時,警方會果斷作出行動。警方譴責不負責任、罔顧他人安全及權利的行為。

驅散行動拘兩男 使用一發橡膠子彈

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指,昨(21日)晚元朗驅散行動中,拘捕兩名男子涉非法集結,分別為27及36歲,現正被扣查,行動中無警員受傷,使用了一發橡膠子彈。

接港鐵報案列刑毀

江永祥指,當時有大量的示威者,有人破壞公物,明顯違犯刑事罪行,行為損人不利己,破壞行人電梯或港鐵設施與其爭取訴求無關,已接獲港鐵報案,列為刑事毀壞,正由元朗警區調查隊跟進。

為免爆嚴重肢體衝突無入站強攻

被捕為何昨晚警方無入港鐵站驅散,與早前的處理手法不同,江永祥表示,在不同的情況及行動中,決定驅散、拘捕或其他行動及手法都依據現場情況及人手,會否對現場示威者或人士的情緒,令情況惡化。昨晚如採強攻,難免發生嚴重肢體衝突,示威者及警員造成大規模受傷,大眾不會想到到這些畫面。對違法行不會姑息及跟進。

昨晚懷疑有南邊圍村民恐嚇記者,但謝振中錯誤理解問題,回應警方驅散時,大家相對情緒高漲,有記者於天橋懷疑被警員嚇倒,單憑一張相片未能回應。至於有村民請警方飲汽水,謝振中表示第一次聽有關事件,暫時亦未能回應。

將軍澳斬人案疑被控傷人 不認同警方「不作為」

將軍澳的斬人案被捕人士被檢控傷人罪,今日較早在在觀塘法院提堂。被問到警方當日很早到場,但未有即場作出拘捕,疑犯曾潛逃內地,荃灣刀手事件中,警方很早收隊,做法是否「不作為」。江永祥表示,將軍澳斬人案中,警方接報五分鐘內,衝鋒隊及警區人員到場,警員在場掃蕩及找附近大廈的保安了解情況,並翻查閉路電視,他「完全不認同」指警方「不作為」,警方感謝市民主動為警方提供協助,但根據資料,當日警員曾與保安員作調查,得到資料後有「洗樓」及掃蕩,結果最重要,疑兇已被拘捕及上庭。

江指,荃灣案件由重案組接手調查,當日警方在15分鐘內到場,根據現場報案人提供的資料作掃蕩,但找不到疑兇。他又指,警方在調查上面對困難,當日受傷人士不願意協助警方,呼籲他們與重案組聯絡,提供更多資料作調查。

關於如何防範同類事件,他稱警方在不同事件已進行防範,警方會因應不同情報作高調巡邏,例如一兩周前派出大量軍裝及便裝警員在荃灣附近巡邏及戒備,「預防好過要破案或等件事發生咗,係我哋一貫嘅做法」。

北區醫院警員虐老 三人被控襲擊及串謀襲擊

就北區醫院事件,三名被捕人士今(22日)於沙田法院提堂,三人分別被控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及串謀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案件押後10月17日再聆訊。謝振中指警隊不會容忍個別案件,重申警隊依法辦事,絕不偏私,會繼續嚴肅跟進事件。被問兩名警員僅被控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AOABH),是否以較輕的控罪保護相關警員,謝振中表示,拘捕的罪名不等於日後會檢控的罪名,當完成調查及蒐集所需證據後,會向律政司尋求意見,再決定最終控罪。

有言論將市民稱呼為曱甴,江永祥再重申這類字眼的確不理想,自己從來是一個有禮貌的人,無論朋友或警民之間,在乎互相尊重,以及有禮貌,等於自己會稱記者先生或小姐。

被問到付國豪表示來港採訪,但證件顯示其來港目的為旅遊,江永祥表示所有人來香港工作均需要工作簽證,違反逗留條款會有相關部門跟進,警方亦會檢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