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機場】示威者東涌游泳池外焚燒國旗 燃點雜物堵路

撰文:孔繁栩 黃桂桂 賴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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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民今日發動堵塞機場交通,警方進行大規模清場,至下午2時起,大批示威者徒步從機場撤出東涌,有示威者在東涌泳池聚集時,拆下游池內的國旗,一度欲塞入垃圾桶,其後有人將國旗放上行人路焚燒,國旗瞬即化為灰燼,又有人在馬路上鋪雜物及倒電油。根據法例,任何人公開及故意以焚燒國旗,一經定罪可罰款五萬元及囚三年。

約下午5時許,示威者撤出至東涌一帶四處築路障,甚至燒雜物,其間數十名身穿黑衣的示威者在東涌游泳池外聚集,有示威者拆下泳池內的國旗,其中一名男子持國旗走至達東路行人路一個垃圾桶,欲將國旗掉入垃圾桶內,其後有一至兩人將國旗放在離垃圾桶十米外的行人路上,並將紙碎、紙巾鋪在國旗上包裹,再將國旗燃點。

一經定罪可罰5萬元及監禁3年

國旗被燒至火光熊熊,數分鐘後,鮮紅色的國旗被燒至薰黑,國旗殘骸則留在行人路上,自行熄滅。示威者之後沿達東路離開。

根據《國旗及國徽條例》,任何人公開及故意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國旗或國徽,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第5級罰款,即5萬元及監禁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