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儂牆】將軍澳唐明苑女子 稱被查噴漆案警推向牆 擦傷手送院

撰文:黎靜珊 陳諾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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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例風波持續,各區出現貼滿訴求的「連儂牆」。在將軍澳唐明苑,昨晚(26日)深夜11時許,據稱東九龍衝鋒隊第一隊警員到連儂牆調查「噴漆」事件,有警員撞向在場一名女子,導致她手部受傷,由議員及街坊陪同送院治理。過程中兩女一男被警員要求搜查隨身物品,受傷女子中午報平安,表示已填表就事件投訴。香港01正向警務處查詢事件。

將軍澳唐明苑連儂牆昨晚(26日)發生警員執法期間導致市民受傷事件,受傷女事主發佈「千字文」講述事發經過。(陳諾希攝)
一名女子稱晚上途經將軍澳唐明苑附近連儂牆時,被警員推向牆,導致手部受傷。(網上圖片)

將軍澳唐明苑連儂牆昨晚(26日)發生警員執法期間導致市民受傷事件,受傷女事主發佈「千字文」講述事發經過。女事主表示在將軍澳唐明苑連儂隧道「企咗一陣」,見近20名軍裝警察衝向她,於是移動向路邊,期間被一名男警推到第一次,沒有跌倒,惟後來「嗰個男警再用更大嘅力度將我一下推向牆,左邊臉同頭撞埋牆,同時雙手手肘手臂擦傷、左手除咗拇指之外所有手指擦傷,然後用力『鏈』住我左上臂,㩒住我唔俾我起身。」

她指因為撞到頭部「個頭暈暈地,個人冇乜力」,女警上前打算將她拉起,事主表明自己撞到頭坐一會可以自己起身。起身後,警員要求搜身,沒有搜到違法物品後,盤問女事主為何在此,女事主解釋「我經過喺度企一陣,咩都冇做過」,然後警員說:「我哋收到報案,話呢度有人噴漆,而噴漆係違法嘅,所以到現場,你有冇見到有人用噴漆噴跠?」事主表示沒有。

女事主兩度被推 撞至手傷頭暈

後來軍裝警問女事主:「你如果咩都冇做,做咩見到警察會跑?」事主解釋自己只是向側邊避,若是逃跑,警員不可能將她推向牆。另一名警員要求她解鎖手機,聲言她可能涉及非法集結,事主指身上沒有違法物品而拒絕。

事主不滿,要求投訴。警員詢問她有否見到是誰所為,由於警員在後面推向她,所以回答:「我見唔到,你哋一齊嘅,冇一個人見到?」警員表示「嗰陣我哋執行緊職務,情況混亂睇唔到」,如果事主想投訴就要講到是誰所為。事主氣憤:「你哋大家互相都認識嘅,你哋都話認唔到,我識都唔識你哋,點樣認到?」警員表示會幫她召喚救護車先處理傷口。

事主要求先拍照紀錄傷勢,在聲援市民協助下拍下照片。女事主追問該批警員身份,在場督察表示是東九龍衝鋒隊第一隊,然後替她召喚救護車。香港01翻查資料,消防處晚上11時46分接報,指有人手部受傷,事主送往將軍澳醫院治理。女事主表示在現場一位女街坊、區議員呂文光陪同下登上救護車。

一名女子稱在將軍澳唐明苑連儂牆,被東九龍衝鋒隊第一隊警員推向牆擦傷。(網上圖片)

女事主指,到達將軍澳醫院後到警崗記錄事件,醫院警崗表示會再向上級反映。凌晨1點半左右,將軍澳警署警長跟進事件。其後將軍澳警署警長與兩名軍裝警察到將軍澳醫院,凌晨3時40分左右女事主填妥投訴警察表格,拍下6張傷勢記錄。警長表示大約一兩日內聯絡她,事主需要親身到警署錄口供。

女事主最後多謝街坊關心,亦多謝昨晚趕到現場的街坊。

女事主事後報平安,並展示傷勢。(網上圖片)

新民主同盟西貢區議員呂文光表示,昨晚11時半左右透過telegram得悉有街坊受傷,於是前往了解。他見到女事主時,她已經站起來,警方不久召喚救護車,他與另一名女街坊陪同事主送院。對於警方聲稱女事主涉非法集結,呂文光引述女街坊所講,女事主單獨途經連儂隧道,而據他觀察,直至女事主到達醫院,才有友人前來。

警方表示,昨晚(26日)約11時06分接獲報案指有人在唐德街一行人隧道內懷疑塗鴉。人員接報到場,一批可疑人逃去,期間一名24歲姓吳女子懷疑跌倒,人員遂截查及登記其個人資料。該女子手臂受傷,清醒被送往將軍澳醫院治理。事件中沒有人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