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儂牆】中年男凌晨清粉嶺連儂牆 街坊上前詢問險遭推出橋

撰文:陳蕾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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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29日)凌晨時分,一名黑衣中年男子清理連儂牆期間,將一名上前查問的白衣男子推開,更一度將其推到橋邊,抱起對方、頭部伸出橋外,狀似欲將其推出橋,白衣男則緊抓橋邊,情況險象環生。有律師表示,如果事件中為單方面施襲,男子可干犯普通襲撃或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

中年男抱起欲將其推出橋。(網上片段截圖/ Kelvin Tsang)

白衣男上前查詢 中年男抱起欲將其推出橋 

事發於凌晨四時,粉嶺火車站一名中年男子清理連儂牆的紙張,期間一名身穿白衣的年輕街坊走上前問「唔好意思先生,你依家做咩要拆?」對方則重覆多次「請你行開」,又指該名白衣男「阻住」及後一度推開他。其後,中年男子將對方推到橋邊,並將他抱起、頭部懸向橋外,白衣男緊握橋邊,中年漢及後將其放下,此時拍片男子大呼「喂唔好亂嚟!」中年男子及後叫白衣男「行開啊!」,再度欲將其推向橋邊,直呼「最後一次!」,而白衣男則回應「我乜都冇做過,冇惡意」中年男將白衣男推開後,繼續清理橋上紙張。

《香港01》今早向警方查詢,警方表示區內警署未有接獲相關案件的報案。

涉普通襲撃或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

律師黃國桐表示,如果事件中為單方面施襲,男子可干犯普通襲撃或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根據《侵害人身罪條例》,任何人因普通襲擊而被定罪,即屬犯可循簡易或公訴程序審訊的罪行,可處監禁1年;而任何人意圖使任何人受殘害、外貌毀損、成為傷殘或身體受其他形式的嚴重傷害,則干犯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屬犯可循公訴程序審訊的罪行,可處終身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