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墮樓科大生】警重組周梓樂墮樓前經過 離家後經天橋往返停車場

撰文:彭愷欣 魯嘉裕 黃廸雯 陳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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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4日)將軍澳發生警民衝突,22歲科大生周梓樂被發現在尚德停車場高處墮下,昏迷送院搶救,留醫期間他情況一直不樂觀,至今早8時許,證實不治。早前領展已公開多條停車場的閉路電視片段,惟未能拍到周同學身影及墮樓經過,事發第五日,周同學墮樓原因仍成謎。
警方今日召開記者會,指於案發後再擴闊調查範圍及時間軸,包括事前及附近商場的閉路電視、私家車的行車紀錄儀等,並從有關紀錄中發現周同學於墮樓前的經過,包括發現周於周日晚上11時54分獨自離開住所,其後從富康花園天橋進入尚德邨停車場,然後一度經天橋往返停車場,再由停車場二樓斜路步行前往三樓。

周同學於醫院搶救5日,今早證實不治。(資料圖片)
警方及消防會見傳媒,交代有關周梓樂於將軍澳尚德停車場墮下的事件。(陳浩然攝)
警方重組周梓樂墮樓前經過,指他獨自從富康花園天橋進入尚德邨停車場,其後曾經天橋往返。(陳浩然攝)

警擴闊調查範圍 包括附近商場天眼及車Cam

東九龍總區高級警司(行動)傅逸婷表示,警方知道對於一名男子於將軍澳停車場墮下事件大家非常關注,對於該名年輕人不幸逝世,警方對他及其家人、朋友致以深切慰問,警方與所有市民一樣心情沉重、痛心、難過。案件現由東九龍總區重案組接手,警方會深入調查,亦建議召開死因庭調查死者的死因。

傅逸婷指警方知道市民對當晚情況有很多疑問,警方於事發48小時內已盡快舉記簡報會,集中翻查於關鍵時間,即於死者進入停車場、約凌晨1時左右於停車場的閉路電視,而之後警方擴闊調查範圍及時間軸,包括事前及附近商場的閉路電視、私家車的行車紀錄儀等。

離家後經天橋往返停車場 曾於場內徘徊

東九龍總區刑事總部警司(行動)胡家欣表示,周日(11月3日)晚上10時分,警方於皇冠假日酒店附近、即唐德街附近商場處理滋擾事件,確認晚上11時06分至20分,有警員進入尚德邨停車場處理附近滋擾人士;而於晚上11時54分,死者獨自離開住所;零時23分,有示威者在唐明街及唐俊街交界堵路、投擲硬物,警方到場處理;零時26分,死者獨自從富康花園天橋,步行進入尚德邨停車場;至凌晨1時,胡指警方觀察到死者斷斷續續、於停車場內徘徊。

至零時41分,警方往廣明苑方向推進,其間曾施放催淚彈;零時55分,消防接報有警鐘誤鳴案件,進入尚德邨停車場處理;至凌晨1時,警方於附近屋苑閉路電視看到,死者獨自由尚德停車場,步行出富康花園天橋,向富康花園前進,之後1分鐘內、約凌晨1時01分,由富康花園天橋折返停車場;凌晨1時02分,死者獨自由停車場二樓行車斜路,步行前往三樓、推斷為周梓樂墮樓位置;凌晨1時05分,有市民通知消防有人從高處墮下,消防前往處理。

稱死者非奔跑徘徊 期間有用手機

胡家欣又表示於零時19分至零時23分,死者獨自於富康花園商場出入,零時26分,死者經富康花園天橋首次進入尚德邨停車場,其間零時38分、零時44分、零時45分、零時47分、零時49分,看到死者於靠近唐明街停車場一端,死者獨自一人、用正常速度、非奔跑徘徊,當時他有使用手提電話,並無與其他人有身體接觸;至凌晨1時正,死者經富康花園天橋離開停車場,約1分鐘後折返停車場,其後由停車場二樓行車斜路,步行前往三樓,之後停車場閉路電視就沒有再看到死者出現。

警重組周梓樂墮樓前經過

時間 事件
11月3日晚上10:30 警方於唐德街附近的商場處理滋擾事件
11月3日晚上11:06-20 警方於尚德邨停車場處理附近的滋擾人士
11月3日晚上11:54 死者獨自離開住所
11月4日凌晨00:23 約150 名示威者在唐明街及唐俊街交界堵路及投擲硬物,警方到場處理
11月4日凌晨00:26 死者獨自從富康花園天橋進入尚德邨停車場
11月4日凌晨00:41 警方開始往廣明苑方向掃蕩,包括施放催淚彈拘散示威者
11月4日凌晨00:55 消防處人員到達尚德邨停車場處理一宗一級火警事故
11月4日凌晨01:00 死者獨自從尚德邨停車場行經富康花園天橋離開
11月4日凌晨01:01 死者獨自返回富康花園天橋,並進入尚德邨停車場
11月4日凌晨01:02 死者獨自從尚德邨停車場二樓斜路步行前往三樓
11月4日凌晨01:05 一名市民向消防人員報稱有人從高處墮下,消防人員遂跟隨該名市民前往死者發現位置。警方開始進入尚德邨停車場並進行掃蕩

 

傅逸婷指警方曾兩次進入停車場,當時死者不在停車場內。(陳浩然攝)

澄清警方兩入停車場 死者不在場內

傅逸婷指警方曾兩次進入停車場,包括於星期日晚11時06分至20分左右,當時死者不在停車場內,而第二次則於星期一凌晨1時04分後,警方進入停車場時,消防員差不多於同一時間正為死者急救。對於有人指控警方曾於停車場內追捕死者,甚至將死者推倒,以致他失足墮下,警方澄清絕無此事,又呼籲市民如有資料請向警方提供以查明真相。

指片段有人被推前 警:衣著不同相信非周同學

對於有片段顯示一名被懷疑為周同學的人於二樓停車場遭被懷疑為便衣警員推前,胡家欣指有關片段兩人的衣著,均與周同學不同,相信兩人並非周同學,另一角度片段顯示,由馬路中心拍攝到的角度,兩人是相隔一段距離,並排向前行,兩人沒有身體接觸,「可能是角度問題,向前仆一仆」,但未知兩人身分,胡家欣強調警方當時沒有於將軍澳一帶派出喬裝或便衣警員,但是否休班警員則未能得知,因休班警員無需報告。

指不排除警方事件上有責任

被問到警方於事件上有否責任,胡家欣補充警方於死因調查上會深入查證,警方於周同學逝世的事件上有否責任,所有調查結果會交由死因裁判官決定。被追問「警方都有嫌疑」,胡家欣指警方不會排除任何可能性,有記者指「包括警方責任」,胡家欣回答「包括你問嘅問題,唔排除有呢個可能性」。

指將如實向死因裁判官報告

胡家欣被追問時又指,指現階段根據客觀事實,由周同學進入停車場至倒臥二樓平台的不幸事件,他見不到有警員進入停車場。胡又指明白當時於停車場外有施放催淚彈及驅散示威者,警方會了解有關行動及行為,與周同學事件會否有關,「我哋未調查過,唔可以喺度做一個定論」,又指所有調查需要循序漸進,當發現有進一步資料「唔係咁簡單」,亦要如實向死因裁判官及上級報告,但現階段「我睇唔到有咁嘅需要,亦都無咁嘅資料」。

記者會持續更新內容

【1745】胡家欣補充警方於死因調查上會深入查證,警方於周同學逝世的事件上有否責任,所有調查結果會交由死因裁判官決定。被追問「警方都有嫌疑」,胡家欣指警方不會排除任何可能性,有記者指「包括警方責任」,胡家欣回答「包括你問嘅問題,唔排除有呢個可能性」。傅逸婷補充,調查工作完成後會交由司法機構負責審判,司法機構如覺得有事件需要釐清時警方有責任協助,裁判官有權力進行需要的調查,傅逸婷指警方暫不評論。

再被追問為何由兩名警方講者的層級負責交代案件,胡家欣表示因目前是由他負責案件死因調查,而目前的調查警方是調查周同學的死因,而非調查警察,而於調查中如發現警方需要負責任,警方會如實向死因裁判官匯報。而再被問到警方於事件上是否有責任,胡家欣指現階段根據客觀事實,由周同學進入停車場至倒臥二樓平台的不幸事件,他見不到有警員進入停車場。胡又指明白當時於停車場外有施放催淚彈及驅散示威者,警方會了解有關行動及行為,與周同學事件會否有關,「我哋未調查過,唔可以喺度做一個定論」,又指所有調查需要循序漸進,當發現有進一步資料「唔係咁簡單」,亦要如實向死因裁判官及上級報告,但現階段「我睇唔到有咁嘅需要,亦都無咁嘅資料」。

【1735】對於周同學於出事後警方於例行記者會未有主動交代其情況,至周同學病重消息傳出後才警方於周二才召開記者會,而為何今日記者會不是由高層召開,傅逸婷指行動由6月中至今已近5個月,警方於有關事件中很希望向傳媒及公眾交代,包括下午4時記者會及如今次突發事件的簡報會,警方有既定程序由誰人負責發佈會,警隊有一定行動上的調配安排及分工,案件屬東九龍範圍,亦由東九龍重案組調查,一般死亡調查工作會由專業調查人員負責。

另外被追問警方對周同學的死是否有責任,及警方是否「自己人查自己人」,傅逸婷又指警方立場是尊重合法和平的示威活動,如示威人士以暴力對待警員或對公眾構成威脅,警方會以適當武力或戰術,希望回復昔日安寧,又重申警方使用的是「武力」。傅逸婷表示事件是悲劇,「唔好鬧到好似一個大家好不滿好嘈吵嘅環境,我諗大家都想事件平息,想畀家人安靜嘅時間,畀朋友、公眾人士去諗一諗事件係點發生」,警方會公平公正調查死者死因。

【1730】梁國禮表示,A492號救護車於凌晨1時10分到達唐俊街及唐明苑交界,當時接到有病人氣促及腰痛的召喚,其時有義務急救員告訴救護車,廣隆閣電梯大堂有人頭部受傷、昏迷,救護車主管通知通訊中心叫緊急救護召喚,派出A346救護車前往病人氣促及腰痛的現場,A492號救護車救護員跟著義務急救員前往廣隆閣期間,無提到周同學事件。根據時間紀錄,A346救護車約於凌晨1時23分到達路口。

【1725】對於有片段顯示一名被懷疑為周同學的人於二樓停車場遭被懷疑為便衣警員推前,胡家欣指有關片段兩人的衣著,均與周同學不同,相信兩人並非周同學,另一角度片段顯示,由馬路中心拍攝到的角度,兩人是相隔一段距離,並排向前行,兩人沒有身體接觸,「可能是角度問題,向前仆一仆」,但未知兩人身分,胡家欣強調警方當時沒有於將軍澳一帶派出喬裝或便衣警員,但是否休班警員則未能得知,因休班警員無需報告。

【1720】被問到A344救護車有否因警方阻礙而延遲到達現場處理事件,梁國禮表示,救護車到達唐明街後,離遠已看到前方有車輛停泊,包括有雙層巴士及私家車,亦有市民向救護車示意,這條路前方已不能前進,因此救護車選擇由尚信樓路口進入尚德邨前往現場,再徒步前往傷者位置。傅逸婷補充,警方第二次進入停車場,因為尚德邨停車場及交通公共交匯處遭示威者擺放的阻塞物堵塞,若車輛想進入尚德邨,該條路不能進入。

至於會否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事件,傅逸婷表示,案件由東九龍總區重案組跟進,警方已於48小時內進行第一次發布會,當時希望盡快向公眾交代事件,因此集中意外發生的時間公布,之後調查期間看到更多閉路電視及行車記錄儀片段,掌握更多資料後,確認警方曾於死者進入停車場之前,做過巡邏工作,而死者零時後進入停車場,與警方巡邏工作時間沒有衝突。

【1700】胡家欣再解釋,零時19分至零時23分,死者獨自於富康花園商場出入,零時26分,死者經富康花園天橋首次進入尚德邨停車場,其間零時19分、零時38分、零時44分、零時45分、零時47分、零時49分,看到死者於靠近唐明街停車場一端,死者獨自一人、用正常速度、非奔跑徘徊,當時他有使用手提電話,並無與其他人有身體接觸;至凌晨1時正,死者經富康花園天橋離開停車場,約1分鐘後折返停車場,其後由停車場二樓行車斜路,步行前往三樓,之後停車場閉路電視就沒有再看到死者出現。

【1655】消防處助理救護總長(九龍東區)梁國禮表示,消防處對一名科大學生於11月4日於將軍澳停車場墮下最終不治,對事件深感難過,及對其家人致以深切慰問。梁國禮又再交代當晚救護車抵達現場後的情況,梁國禮指當日凌晨消防處於尚德邨及廣明苑接獲5個報案,處方屬大赤沙救護站的A492號救護車,於凌晨1時02分接報前往廣明苑廣盈閣處理一宗氣促及腰痛的召喚,於1時10分到達唐俊街及唐明苑交界時,進入尚德邨入口時,有多名市民向救護車主管求助指有人受傷,主管立即通知消防通訊中心,A492由市民帶領到達廣隆閣電梯大堂,處理一名受傷傷者。至1時44分離開現場時,將一名清醒男傷者送抵將軍澳醫院。A492人員並無與警員接觸。

消防通訊中心接到A492救護車主管的求助後,派出藍田救護站A346號救護車前往處理原先廣盈閣一名病人氣促及腰痛的召喚,當救護車到達唐俊街及唐明街的十字路口時,大批警員及警車正於路口中央集結,及向廣明苑唐明街方向正施放催淚彈,亦是如傳媒片段中有警車停於救護車前的情況,救護車基於現場情況不安全,救護車同事留於車內密切留意情況,及向消防通訊中心表示未能通過路口。

稍後救護車主管於評估情況安全後,帶同救護裝備由一名自稱急救員,到廣隆閣外處理一名傷者,發現傷者已由的A492救護車的救護人員處理中,救護員於是由消防員引領下,處理原先接報有氣促及腰部痛的病人,而到場後消防員已正為傷者治理,救護員接手後該傷者表示不需要救護服務,並在現場簽署拒絕使用救護車表格。

另外於凌晨1時11分,消防處隸屬寶林救護站的A344救護車接報處理消防員匯報,被調派到尚德邨尚禮樓停車場二樓進行另一宗緊急救護召喚,即周同學的個案。當救護車經寶順路進入唐明街後,發現有車輛阻塞,車龍中包括有雙層巴士及私家車,亦有在場人士向救護人員示意未能繼續前進,救護人員改由近尚信樓路口進入尚德邨前往現場。凌晨1時20分,當救護車抵達廣明苑廣盈閣附近時,發現前方有私家車及消防車停泊,救護車未能繼續前進。三名救護人員立即帶同裝備徒步前往現場,並於凌晨1時30分到達傷者位置,而A344救護車則停泊於附近路面。當A344救護車的救護人員接觸傷者後,消防員正在處理傷者,亦有義務急救員在場,救護人員隨即接手為該名昏迷的男性傷者進行治理。凌晨1時41分,傷者由A344救護車送往伊利沙伯醫院,並於凌晨1時59分抵達醫院急症室。在處理這宗救護召喚中,A344救護車的救護人員並沒有與現場的警務人員接觸。

梁國禮總括救護人員於11月4日凌晨於尚德邨及廣明苑現場只處理過以上三名傷者,另外處方A237號A391號救護車亦分別接報處理廣明苑閘口有人受傷及廣明苑天橋有人流血的報案,但到場後無發現任何傷者。

【1650】傅逸婷指警方曾兩次進入停車場,包括於星期日晚11時06分至20分左右,當時死者不在停車場內,而第二次則於星期一凌晨1時04分後,警方進入停車場時,消防員差不多於同一時間正為死者急救。對於有人指控警方曾於停車場內追捕死者,甚至將死者推倒,以致他失足墮下,警方澄清絕無此事,又呼籲市民如有資料請向警方提供以查明真相。

另外對於網上有人號召就事件於明日及今晚舉行集會,傅逸婷指警方尊重任何合平理性公眾活動,但留意到網上有偏激言論,傅呼籲市民冷靜,指事件無人想見到及發生,希望大家想清楚,無人希望見到混亂情況再次出現。

【1645】胡家欣表示,11月3日晚上10時分,警方於皇冠假日酒店附近、即唐德街附近商場處理滋擾事件,確認晚上11時06分至20分,有警員進入尚德邨停車場處理附近滋擾人士;警方確認,晚上11時54分,周獨自離開住所;零時23分,有示威者在唐明街及唐俊街交界堵路、投擲硬物,警方到場處理;零時26分,死者獨自從富康花園天橋,步行進入尚德邨停車場;至凌晨1時,觀察到死者斷斷續續、於停車場內徘徊;

零時41分,警方往廣明苑方向推進,其間曾施放催淚彈;零時55分,消防接報有警鐘誤鳴案件,進入尚德邨停車場處理;至凌晨1時,警方於附近屋苑閉路電視看到,死者獨自由尚德停車場,步行出富康花園天橋,向富康花園前進,之後1分鐘內、約凌晨1時01分,由富康花園天橋折返停車場;凌晨1時02分,死者獨自由停車場二樓行車斜路,步行前往三樓、推斷死者墮樓位置;凌晨1時05分,有市民通知消防有人從高處墮下,消防前往處理。

【1640】傅逸婷指,11月3日晚上10時半,將軍澳皇冠假日酒店附近,有人開始聚集及叫囂,尚德邨停車場亦有人於高處地方聚集,警方為免危害公共安全,晚上約11時06分,警方曾經派員到尚德邨停車場巡邏,約11時20分離開停車場,至凌晨1時04分,警方第二次由地面進入停車場,並開始驅散停車場在高空向警察投擲硬物的示威者,警察去到停車場2樓,看到有消防員進行急救,才知道有關事件發生。

【1635】東九龍總區高級警司(行動)傅逸婷表示,警方知道對於一名男子於將軍澳停車場墮下事件大家非常關注,對於該名年輕人不幸逝世,警方對他及其家人、朋友致以深切慰問,警方與所有市民一樣心情沉重、痛心、難過。案件現由東九龍總區重案組接手,警方會深入調查,亦建議召開死因庭調查死者的死因。

傅逸婷指警方知道市民對當晚情況有很多疑問,警方於事發48小時內已盡快舉記簡報會,集中翻查於關鍵時間,即於死者進入停車場、約凌晨1時左右於停車場的閉路電視,而之後警方擴闊調查範圍及時間軸,包括事前及附近商場的閉路電視、私家車的行車紀錄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