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記者會】駕電單車衝向示威者 葵芳交通警即停止前線工作

撰文:楊婉婷 孔繁栩 彭愷欣 賴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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葵芳區示威者堵路,交通警駕電單車在人群中穿插,該名警員已暫停前線警務工作及即時休假。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在記者會上表示,當時有警員被示威者用化學品噴面,感到痛楚,及短暫失去視力,鐵騎警試圖分隔雙方但被襲擊。記者質問駕電單車衝入人群並撞傷人的行為是否恰當,謝指新界南總區刑事部人員會認真調查事件,包括該名警員所講以電單車製造距離的行為是否恰當,如果有任何違規情況,會嚴肅處理。

上午8時許,有示威者於葵芳新都會廣場對出道路堵路,以雜物築成路障,突然示威者與數名交通警發生口角。有一名交通警駕駛電單車駛向示威者及記者,並在人群中左穿右插,示威者以雜物擲向警方。記者現場所見,一人即時倒地,抱著雙腳。有義務急救員指,二人受傷,其中一人清醒,腳腕受傷,另外一人未知傷勢。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在今日例行記者會上解釋事件表示,今早8時許,葵芳新都會廣場外,有警員被示威者用化學品噴面,感到痛楚,及短暫失去視力,一名鐵騎警試圖分隔雙方,惟期間被人用鐵錘及拳頭襲擊,鐵騎警受傷,車輛亦受損。對於鐵騎在人群中穿插,警方認為非常嚴重,涉事警員已被即時停止前線工作及休假,案件由新界南總區調查,如發現違紀必嚴處。警隊會確保事件會有一個全面的調查。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指鐵騎警試圖分隔雙方。(賴雯心攝)

記者質疑片段中明顯見到電單車是撞向人,亦有人跌倒受傷,記者訪問時亦有人報稱被撞後頭暈。記者問警方如何理解「分開雙方」,用此方法製造距離的做法是否合理。另外記者追問法例是否容許警員駕車撞人群致受傷,是否需要負上刑責。

謝振中表示,當刻警員面對襲擊,他事後亦有向自己解釋駕駛電單車的目的,警方認為事件嚴重,對此非常關注,並會調查事件。該名前線警員停止前線警務工作,而不是停職,即時休假,與停職不同。新界南總區人員會認真調查事件,包括該名警員所講以電單車製造距離的行為是否恰當、其他證人口供、從其他片段或證據顯示他提及的襲擊會否影響當時他駕車的情況,需要嚴謹的調查才可以確定情況是否他有任何違規。案件交由新界南總區調查,警方會公平、公正處理,如果有任何違規情況,會嚴肅處理。至於過程中,有人跌在地上,希望相關人士提供證據。

今早八時許,示威者於葵芳新都會廣場對出公路堵路,突然者有數名交通警出現,一名交通警駕駛電單車向前,高速撞向示威。(網上圖片)

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表示,警方會徹查兩宗事件,開槍事件已由港島總區刑事部跟進,而電單車事件已由新畀南總區跟進,警方重視兩宗案件。至於警員的行動被指失控,現階段沒有任何證據證明此指控,兩宗事件會深入調查。他表示,經過五個月的社會動盪,整個香港社會面對極大壓力,不止是警員,亦包括市民、示威者、暴徒,暴徒的暴力程度有過去五個月內明顯上升。警方對使用武力有嚴格指引,如果暴徒不訴諸暴力,警員沒有需要使用任何武力。他形容警方的武力指引是被動,因如果不是示威者使用暴力,警方沒有原因、沒有需要使用任何程度的武力,他不認同警員在使用武力上失控,但警方面對極大壓力,警員在行動中亦有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