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大仙棄嬰】簿衣包裹放尼龍袋 初生女B嚴寒下遭棄兒童之家外

撰文:陳永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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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曆新年伊始,本港發生一宗令人心酸的棄嬰事件。今日凌晨5時許,有人在慈雲山兒童之家外棄置一個尼龍袋,袋中載有一名仍纏有臍帶的女嬰,她僅由白色衣服包裹,在15度低溫下飽受涼風吹襲。救護員接報將女嬰送往伊利沙伯醫院檢驗,期間需套上呼吸器,及用毛巾包住保暖,現場所見,尼龍袋及白衣均染有血迹,相信剛誕生不久即遭人拋棄。

連臍帶初生女嬰棄兒童之家外,救護員將女嬰送院。(陳永武攝)

今日凌晨5時許,慈雲山沙田坳道120號播道兒童之家職員報案,指一名女嬰被人棄置在兒童之家外,女嬰身上仍有連臍帶胎盤,被一件白色衣服包裹着,放在一個尼龍膠袋內。救護員趕至現場,將女嬰送往伊利沙伯醫院檢驗。

女嬰送院期間需套上呼吸器,及用毛巾包住保暖,她沒有表面傷痕,正在伊利沙伯醫院留院觀察,案件由黃大仙警區人員跟進調查。警方急欲會晤黃大仙被遺棄女嬰的親人,並呼籲女嬰的親人或有資料提供的市民,盡快與任何一間警署聯絡,或致電3661 1632或3661 6039與黃大仙警區人員聯絡。

棄嬰可判囚10年

播道兒童之家隸屬中國基督教播道會,成立於1956年,為香港有需要的兒童及青少年提供院護服務,服務對象主要為6至18歲的孤兒,及來自破碎及困難家庭的兒童及青少年。

而根據香港《侵害人身罪條例》(第212章)的規定:任何人非法拋棄或遺棄不足兩歲的兒童,以致其生命受危害,或其健康蒙受或相當可能蒙受永久損害,均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10年。如果嬰兒最終死亡,棄嬰者甚至可被控誤殺或謀殺,判處終身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