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儂牆】葵涌商場外貼海報 15名老師學生被捕 警指涉刑事毀壞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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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透過facebook「香港警察 Hong Kong Police」專頁,發放數宗涉及年輕人的被捕資訊,其中一宗更涉及有學生及老師同時被捕。警方在帖文中發佈片段,指前日(2月24日)晚上7時許,警方接獲市民報案指,有人在葵涌商場外張貼海報。警員到場,拘捕8男7女,涉嫌「刑事毀壞」,被捕人年齡介乎14至29歲,當中包括一名老師。警員在現場檢獲膠水及海報。

葵涌商場外有人貼海報,8男7女被捕。﹝警方facebook圖片﹞

片中的主持鄒昊亨督察稱,就葵涌案件再有老師帶同學生犯法,警方表示關注:「無論口中理念有幾崇高,犯法就係犯法」,又指老師帶同學生犯法的行為,是「文明社會不能接受」,又呼籲學校及家長,要多關心年輕人,令他們明白「要珍惜前途,以免行差踏錯」。

此外,片段中同時發佈另外兩宗案件,其中一宗為星期一凌晨3時許,有多名10餘歲年輕人在大埔公路以雜物堵路;而前日﹝2月24日﹞下午3時,則有兩名14歲男童,在天水圍一間零售店掃跌貨物,涉嫌「刑事毀壞」被捕。警方指,他們同涉本月初另外2宗同類案件。

翻查資料,一對男女﹝均24歲﹞,於去年8月5日在青衣張貼了3幅海報,遭警方發出傳票票控,涉嫌違反《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第104A條。根據《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任何人若違反未經准許而展示招貼或海報」,可被定額罰款1500元。

至於是次涉及的「刑事毀壞」罪名,屬刑事罪行條例第60條「摧毀或損壞財產」,則列明任何人無合法辯解而摧毀或損壞屬於他人的財產,意圖摧毀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摧毀或損壞,即屬犯罪。一旦被判罪成,最高可判囚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