夾公仔機混雜「飛機杯」作招徠 警搜葵荃三店檢貨拘三人

撰文:凌逸德
出版:更新:

警方發現有部分夾公仔機內混雜成人用品「飛機杯」作招徠,涉嫌違反《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於是採取行動,今日(26日)下午搜查葵涌及荃灣三間夾公仔機店舖,以涉嫌「展示不雅事物」,拘捕3名男子,檢獲150個成人用品。

葵青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根據線報及經深入調查後,今天(26日)下午突擊搜查葵富路及青山公路—荃灣段2個商場內共3間店鋪,並拘捕3名年齡介乎22至31歲本地男子,涉嫌「展示不雅事物」。人員在店內的「夾公仔機」中檢獲約150個成人用品,相關物品未有依照法例展示警告標語。有關物品總值約7萬元,所有被捕人士現正被扣留調查。

根據香港法例《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任何人展示不雅事物,不論是否知道該物品是不雅物品,均屬違法。首次定罪,最高可被罰款40萬元及監禁12個月;第二次或其後定罪,最高可被罰款80萬元及監禁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