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聯入境處油尖打擊非法勞工兼掃黃 28男女被捕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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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油尖警區聯同入境事務處昨日(4日)展開代號「冠軍」暨「烽火」的打擊非法入境者、打擊非法勞工及掃黃行動,突擊搜查區內多個地點,共拘捕28人。
行動中,執法人員拘捕20名內地女子、7名非華裔男子及1名非華裔女子,年齡介乎22歲至61歲,分別涉嫌「違反逗留條件」、「僱傭非法勞工」及「逾期居留」等。所有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部分被捕人稍後將交由入境事務處跟進。
據了解,全部被捕內地女子持雙程證到港,該名涉案非華裔女子則來自印尼,持本港身份證,至於7名被捕非華裔男子,其中3人來自孟加拉,2人持「行街紙」和1人持本港身份證,其餘來自印度,其中2人持護照到港,餘下2人分別持有本港身份證和「行街紙」。
警方表示,根據香港法例115章《入境條例》第38AA條,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絕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僱主若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而該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罰為罰款50萬元及監禁10年。而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