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仔內地女疑公司欠款$1000萬遭淋通渠水 警拘17歲無業黑幫青年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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灣仔周一(9日)發生傷人案,一名35歲姓蔣內地女子,在莊士敦道211號一酒店地下登上一輛七人車時,懷疑遭一名男子淋潑不明腐蝕性液體,其司機立即報警,蔣女面部及雙腳紅腫脫皮,清醒送律敦治醫院治理。消息指,事件案件涉及受害人所屬公司的一筆生意糾紛,欠款超過1,000萬元。
灣仔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接手調查,經過翻查天眼後,今日(11日)拘捕一名有黑社會背景的17歲無業青年,涉嫌「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淋潑腐蝕性液體」罪。
灣仔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督察胡偉祺表示,由於案件性質嚴重,灣仔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第二隊接報後立即接手調查。警方在案發地點附近,起回一個涉案的通渠水容器,並翻查大量銳眼計劃下安裝的閉路電視,即日鎖定施襲者身份,並展開追捕行動。
警方於今日(11日)凌晨在元朗,以「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淋潑腐蝕性液體」罪拘捕了一名17歲,有三合會背景的中國籍無業青年。他現正被扣留調查 ,警方現正調查其犯案動機。
根據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任何人意圖使任何人受傷、燒傷、外貌毀損、成為傷殘或身體受其他形式的嚴重傷害,非法及惡意向任何人淋潑腐蝕性液體。 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而且更令傷者蒙受永久的身體和心理上的傷害。
警方呼籲青少年切勿受朋輩的唆擺, 干犯任何罪行自毀前途;並對三合會招攬青少年犯法,予以強烈譴責,強調對於三合會行動採取零容忍的態度,將違法者繩之以法。
▼6月9日莊士頓道淋通渠水案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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