猜猜我是誰|醒目婆婆未有輕信「兒子」被捕 警拉兩內地收款男
西區一名78歲老婦接獲「兒子」來電要求保釋金,幸她冷靜後察覺異樣,向家人求證,結果報警後,由警方拘捕兩名負責收款的內地男子,未有招至金錢損失。
西區警區刑事調查總督察馬雪堯講述案情稱,案發於前日(8月11日),78歲女事主接到電話,對方冒充其兒子,聲稱涉及刑事案被拘捕,需要10萬元保釋金。事主初時信以為真,幸在預備款項期間冷靜下來,與家人確認後相信是行騙而報警。
警方接報後,於同日中午在約定交收款項期間拘捕兩名男子,事件中事主沒有損失。
兩名被捕男子為內地人,同為28歲,持雙程證,分別來自廣東和廣西。他們分別報稱在內地做銷售員及工廠工人,互不相識,在互聯網見到招攬廣告,收取1,000至2,000元人民幣做酬勞,被安排來港到指定地點收取騙款。行動中,人員檢獲3部電話及兩張入境標籤,現正調查二人是否涉其他案件,與及有沒有其他涉案人士。今次是西區警區偵破第二宗有騙徒親身上門收取現金騙款的電話騙案。
該兩名被捕男子已被暫控各一項「串謀詐騙」罪,案件將於明日(8月14日)上午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提醒巿民:
1. 警方絕不會要求市民向非警務人員,以任何形式繳交保釋金或其他費用。警方留意到,此類騙案一般針對低警覺性的長者。受害人通常知道有電騙手法的存在,但因擔心家屬安危,一時情急而受騙。即使是「親友」來電,只要提到轉賬或要求金錢,務必親身或通過視頻通話驗證身份。
2. 如市民家人中有獨居長者,家屬可在固網電話附近或當眼位置張貼警方防騙信息,提醒長者提高警覺,避免墮入騙徒陷阱。今次案件中的事主便因為一直有留意警方的防騙宣傳而未被騙徒乘虛而入。
「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是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7條,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10年。由於此類案件盛行,情節嚴重,警方會咨詢律政司意見,就判刑向法庭申請加重刑罰。市民切勿輕信以搵快錢作招徠的廣告而以身試法。
市民如有懷疑,請立即致電警方防騙易熱線18222尋求協助,以及使用「防騙視伏App」可疑來電警示,以提防詐騙及網絡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