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男「趁風打劫」 颱風黑雨出動 涉黃大仙彩虹3宗爆竊案落網
撰文:黃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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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無業漢專吼颱風或暴雨警告生效期間作案,涉嫌爆竊黃大仙和彩虹3間餐廳及麵包舖,損失總值8萬元。警方接報追查,昨日(19日)在旺角區拘捕疑犯,檢獲爆竊工具及部份贜款。
黃大仙警區刑事支援隊偵緝督察温文健稱,警方於上周四(8月14日)早上接獲彩虹一商場的餐廳員工報案,指大門掛鎖及鐵鏈被破壞,收銀處有被搜掠過,被偷去保險箱、錢箱和平板電腦,總值2.5萬元。
警方到場調查,在場檢獲爆竊工具,其後在附近啟德協調道檢獲被盜的保險箱和錢箱。警方翻查大量閉路電視,鎖定疑犯蹤影,並於昨日(19日)在旺角區採取拘捕行動,檢獲他犯案時穿着的衣物、其他物品及贜款。
警方進一步調查,相信疑犯與去年9月6日八號風球期間,以及上月29日雷暴警告生效時,黃大仙區內一商場內餐廳和麵包店爆竊案有關,總損失8萬元。
疑犯報稱無業,目前被扣留警署。8月14日天文台發出黑色暴雨警告信號,警方相信疑犯選擇在深夜及惡劣天氣期間,例如颱風警告訊號、紅雨或黑雨生效時作案,因為街道上人流少,以減少被捕風險。
根據香港法例210章盜竊罪第11條入屋犯法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14年。
溫文健提醒商戶,要提升防盜系統,包括安裝閉路電視、設具警報功能的感應器及連接警鐘的防盜系統;得知惡劣天氣即將到來,不要存放太多現金於店內,以免賊人有機可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