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深水埗鴨寮街掃黃拘3泰女 檢潤滑劑、安全套及毛巾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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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埗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今日(8日)在區內展開行動,打擊非法賣淫活動,在鴨寮街共拘捕3名分別25至38歲的外籍女子,涉嫌「違反逗留條件」及「逾期居留」,她們現正被扣留調查。據了解,被捕女子均為泰國籍、持護照。

行動中,人員亦檢獲潤滑劑、安全套及一次性毛巾等。

行動中,警方以涉嫌「違反逗留條件」及「逾期居留」共拘捕3名泰籍女子;亦檢獲潤滑劑、安全套及一次性毛巾等。(警方提供)

警方重申,會繼續全力打擊有關罪行,以維持社會治安。

根據香港法例115章《入境條例》第38AA條,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絕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另外,僱主若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而該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罰為罰款50萬港元及監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