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署夥警方拘27歲女 涉網售兩款含違禁成分、未經註冊減肥藥
衞生署表示,因應有人在社交媒體平台涉嫌違法銷售含有已禁用和未標示受管制藥物成分的減肥藥,署方今日(11日)聯同警方,在將軍澳及大埔採取執法行動,拘捕一名27歲女子。
衞生署根據情報,早前透過即時通訊軟件,購獲兩款減肥產品的樣本,送交政府化驗所進行化驗。結果顯示,其中一個盛載在黑色膠樽、包裝上標示「HELLO GIRL time to show your figure」的膠囊樣本,含有「西布曲明」和「呋塞米」。
另一款膠囊產品,則盛載在沒有任何標示和包裝的藍色膠樽,樣本證實含有「西布曲明」、「去甲基西布曲明」和「呋塞米」。3種成分均屬《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138章)(《條例》)下的第1部毒藥。上述兩款產品亦懷疑屬未經註冊藥劑製品。
衞生署呼籲,已購買上述產品的市民立即停止服用,市民亦切勿購買或服用成分或來歷不明的產品。衞生署會繼續調查事件和採取適當跟進。
「西布曲明」曾用於抑壓食慾,由於會增加心血管疾病的風險,含「西布曲明」的藥劑製品自2010年11月起,已被禁止在香港使用和出售。「去甲基西布曲明」的化學結構則與「西布曲明」類似。「呋塞米」用以治療心臟病,副作用包括低血壓和電解質不平衡。含有「呋塞米」的藥劑製品只可在醫生指示下使用,並憑醫生處方在註冊藥劑師監督下於獲授權毒藥銷售商(即藥房)出售。
根據《條例》,所有藥劑製品須獲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註冊,方可於市面銷售。非法售賣或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或第1部毒藥均屬刑事罪行,每項罪行一經定罪最高罰款10萬元及監禁兩年。
衞生署提醒市民,所有已註冊的藥劑製品必須在包裝上附有香港註冊編號,格式為「HK-XXXXX」。未經註冊藥劑製品的安全、素質及效能均未獲保證。
已購買相關產品的市民應立即停止服用,如有疑問或服用後感到不適,應立即徵詢醫護人員的意見。市民可於辦公時間內,將有關產品交予九龍彌敦道345號永安九龍中心18樓1804-06室衞生署藥物辦公室銷毀。
市民要控制體重,應注意均衡飲食及做適量運動。在服用任何藥物作體重控制用途前,應先諮詢醫護人員的意見。衞生署藥物辦公室網頁上載了「有關肥胖問題及纖體產品的健康訊息」及「含未標示西藥成分減肥產品」的資料,供市民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