鯉魚門邨天降鈔票 警檢$8.8萬紙幣多張大牛被燒焦 列刑毀案調查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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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17日)上午8時24分,警方接獲一名保安報案,指鯉魚門邨鯉生樓有一些紙幣從天而降,散落在大廈對開地面,部份有被燒過痕跡。警方接報到場調查,並檢獲相關紙幣,經點算後共有88,030元,當中有26,030元的紙幣被燒毀。案件交由觀塘警區刑事調查隊1隊跟進。

從讀者向《香港01》提供的圖片可見,散落在地上及檢獲的,均為500元的紙幣,部份輕微燒毀,部份只燒淨一角。據讀者所指,警員曾上樓調查哪一個單位住戶撒紙幣,但未有結果。

翻查資料,鈔票屬於發鈔銀行所有,市民提款後只擁有該鈔票的使用權,任何人士塗污、毀壞、在鈔票上簽名、或燒毀鈔票都屬違法。根據《刑事罪行條例》,鈔票亦列入財產一項,任何人士若在沒有合理解釋情況下,破壞或損毀他人財產都屬違法,違法者若罪名成立,最高刑罰是入獄10年。

部份紙幣被燒毀,散落在地上,警方到場調查。(讀者提供)
部份紙幣被燒毀,散落在地上。(讀者提供)
部份紙幣被燒毀,散落在地上。(讀者提供)
有一些紙幣從天而降,散落在地上。(讀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