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金易平台騙案|5男盜資料用eKYC註冊開戶 12人中招3人失$180萬
警方前日(17日)搗破詐騙及洗黑錢犯罪集團,拘捕5名男子(28歲至65歲),包括一名集團首腦及兩名骨幹成員,涉嫌利用仿真度極高的偽造身份證、冒充受害人開立「積金易」平台戶口,並盜取受害人強積金存款,清洗犯罪得益高達7,800萬元。
截至現時為止,積金易平台確認現階段,有12名人士的資料被盜用,當中3名人士遭到實際金錢損失,合共約港幣180萬元。另外,6名人士的資料雖被用作於積金易平台開戶,但戶口內資金沒有被盜取,另外3名人士的個人資料曾經被嘗試用作開戶,但不成功。積金易已停止eKYC註冊程序。
其中在本年10月底,一名市民嘗試透過「積金易」平台開設帳戶時,發現自己的個人身份資料已被他人盜用,並成功以其名義開立帳戶。進一步查詢後,發現約81萬元的強積金存款,已被疑犯以「退休」為由全數提走,款項更轉入一個冒充受害人開立的銀行戶口。
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總督察李俊岷表示,集團的分工主要分為5個環節。第一,疑犯透過非法的渠道,取得受害人曾經遺失或不小心洩露了的個人資料之後,製作出帶有傀儡成員照片偽造香港身份證。其後成員用有關偽造的身份證,冒充受害人的身分,在積金易平台申請開戶,成功透過開戶時的一個電子客戶身份驗證程式俗稱「EKYC」,完成了在積金易的賬戶註冊之後,便連結受害人的強積金賬戶。
第三,賬戶成功開立之後,疑犯便會以退休或其他理由,提交一些提款的申請,將受害人的強積金存款,轉入由傀儡成員冒充受害人開立的銀行戶口。然後疑犯為了逃避警方的追捕,會將受害人的強積金,進行多層次跨行轉賬,企圖將這些非法資金「洗白」 經過多重轉賬之後,疑犯會於銀行分行提款機提取現金。
根據警方調查,犯罪集團於2025年3月至11月期間,試圖為12名香港身份證持有人,開設積金易賬戶,而其中3名受害人的強積金存款被成功轉移,合共損失大概港幣180萬港元。調查發現,集團為了逃避追查,利用多個由傀儡人士開設的銀行戶口,進行跨行資金清洗,單單在2025年10月至11月期間,有關傀儡戶口已經清洗高達港幣7800萬港元的非法所得。
警拘5男包括主腦骨幹 分工仔細招攬傀儡開戶、洗錢及提款
網罪科人員前日(12月17日) 展開拘捕行動,合共拘捕5名男子,包括1名主腦、2名骨幹成員、2名傀儡戶口持有人。他們年齡介乎28至65歲,涉嫌干犯串謀詐騙和洗黑錢罪。涉案主腦骨幹3人分工清晰,在集團內擔任不同的角色,包括策劃詐騙細節,招攬和安排不同傀儡成員,冒充受害人開立積金易的賬戶,以及銀行戶口以收取款項,亦有控制受害人的積金易戶口進行提款,招攬傀儡戶口清洗黑錢,最終親自在傀儡戶口提取相關款項等。
其中3名被捕人合共被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案件將於明日(20日)早上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其餘兩名被捕人則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2026年1月中旬向警方報到。
行動中,警方檢取港幣約2萬元現金,被捕人犯案時候的衣著,當中有部份懷疑曾經登記受害人積金易戶口的電話,亦包括一些懷疑虛假檔案和銀行檔案等。
積金易暫停EKYC電子認證功能 現階段沒有其餘用戶受影響
積金易平台有限公司總經理郭禮輝指,高度關注事件,積金易公司得悉個案後,經馬上向警方報案,並且積極配合警方調查,感謝警方迅速行動拘捕疑犯。
積金易公司已聯絡案件受影響使用者,在審視每個受影響使用者的具體情況之後,已安排全數退回原有帳戶的基金單位結餘,著受影響的使用者可以安心。積金易公司常規檢查平台運作以外,已額外檢驗過往透過EKYC註冊的使用者,加強保障強積金計劃成員的安全。目前資料證實,除了警方公佈個案外,沒有其他使用者受到影響。
積金易表示,由於案件源於犯罪集團利用盜取的個人資料以及假身份證冒認強積金計劃成員。難為了加強保障使用者的利益,積金易公司暫停使用電子身份認證功能 (EKYC)註冊 ,並作出詳細評估。公眾若需要註冊積金戶口,可透過智方便註冊。積金團隊正積極研究其他身份認證方法,將盡快公佈有關詳情安排。
而為了保障強積金計劃成員的利益,積金易已加強提取強積金申請的身份認證要求,例如要求較大額的提取需要透過智方便認證身份,或要親臨服務中心認證身份。郭禮輝指,積金易明白有關新安排可能會為使用者帶來不便,希望公眾明白為了保障使用者的利益,對不便致歉。
積金易強調不涉系統保安問題 平台沒有資料外洩
積金易強調,一向重視資訊安全,已實施多重保障並根據政府政策和指引,參考國際最佳做法,實施多層保安措施,重要資料均會多重加密,確保安全。
案中犯罪集團懷疑盜取市民個人資料,再偽造假身份證進行詐騙,不涉及積金易平台系統保安問題,當中亦沒有資料外洩。積金易呼籲,使用者如對上述安排有任何查詢,或發現帳戶有任何異常情況,請盡快致電1832622 ,或親臨積金易服務中心。
因應案件,積金易公司已聯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警務處、數字政策辦公室、積金局以及相關金融監管機構,全面檢討有關認證及防偽措施。
警方重申,串謀詐騙屬於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14年的監禁,而根據香港法例第455章《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洗黑錢可被判最高監禁14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