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連環縱火|11車焚毁 警案發8小時後拘兩巴籍男 續查動機
屯門昨日(30日)清晨發生連環縱火案。清晨5時03分,和田邨和彩樓對開共3部單車、1輛電單車及1架手推車遭焚毀。及至6時33分,距離和田邨200米外的寶塘下露天停車場內,共7部車同陷火海,包括私家車、的士及客貨車。消防趕赴將火撲熄,並相信兩宗火警有可疑。
警方表示,到場調查後發現現場有閉路電視鏡頭遭到破壞。在附近居民提供的閉路電視片段協助下,成功在案發後8小時內,將該兩名報稱無業的巴基斯坦籍男子(25歲及26歲)緝捕歸案,他們將被起訴刑事毀壞及縱火罪。據悉,現階段並無證據顯示案件與收地、黑社會或附近居民有關。警方正在調查兩男的動機。
屯門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四隊督察張心怡交代案情指,屯門警區高度重視案件,並調派反黑組及情報組探員協助調查。探員在現場翻查大量閉路電視片段,並在附近居民提供的閉路電視片段協助下,迅速鎖定兩名涉案的非華裔男子。探員隨即採取拘捕行動,並成功在案發後8小時內,將該兩名男子拘捕歸案。
兩名被捕的巴基斯坦籍男子(25歲及26歲),分別持有香港身份證及行街紙,兩人均報稱無業。初步調查確認這兩名男子均與案件有關,警方今日稍後將起訴該兩名男子刑事毀壞及縱火罪。據悉,現階段並無證據顯示案件與收地、黑社會或附近居民有關;兩名被捕人並非居於案發地附近,相信兩人先後一同到兩個地點縱火;遭焚毀的車輛附近尋獲可疑灰燼,將會拾走化驗。
張心怡表示,是次能迅速將兩名涉案男子拘捕歸案,除有賴警員的努力及專業外,亦有賴熱心市民提供閉路電視片段,再一次彰顯警民合作的重要性。
縱火屬極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60條規定,縱火罪最高可被判處終身監禁,大眾切勿以身試法。
屯門昨日(30日)清晨發生連環縱火案。早上6時33分,塘亨路寶塘下、近和田邨一個露天停車場有7部車輛起火,包括私家車、的士及客貨車。火勢甚為猛烈,黑煙沖天,現場並曾傳出爆炸聲;消防接報派出一條喉及一隊煙帽隊撲救。火場約20米乘30米,10人自行疏散到安全位置,至早上7時15分救熄,無人受傷。
較早前於凌晨5時許,距離塘亨路約200米外的屯門和田邨和彩樓亦有車輛起火,共3部單車、1輛電單車及1架手推車焚毀。經初步調查,消防相信兩宗火警起因有可疑,人員認為兩案有關,列縱火一併交屯門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四隊跟進。據了解,人員在現場未有發現自然起火原因。
從讀者提供片段可見,多部車在露天停車場起火,火勢甚是猛烈,並傳出一響爆炸聲,有私家車被燒至只剩下車架。
警方隨後在場調查,可見部份車輛嚴重焚毀,亦有車輛車窗碎裂,警員向車主了解,亦截查可疑人士問話,火警原因仍有待調查。
被波及的其中一部的士,車主就住火警現場附近,他事後落樓了解,並向記者表示,清晨時分聽到樓下傳來「霹靂啪啦」聲,其間亦有爆炸聲及居民的呼喊聲,查看下驚見停車場發生火警。他趕到現場時已被警方圍封,當時火勢未波及其的士:「見到兩個火頭,一頭一尾。」其中一個在其的士旁的私家車。
他續說,在此停車場泊車約2年,一直相安無事,治安良好,未聞有收「陀地」或破壞車輛的事情。不過租金不斷漲價,以前1000多元,自和田邨入伙後不斷加租,現時月租2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