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筲箕灣燒臘舖男賊偷錢 警兩查證據不足不起訴 店主感無奈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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筲箕灣金華街地下一間燒味舖,2024年3月遭一名男子偷走櫃枱6,500元現金,警方翻查閉路電視記錄,6日後在油麻地砵蘭街以涉嫌「盜竊」拘捕一名葉姓本地男子。事隔兩年,警方再度以證據不足為理由未有起訴任何人,令店主感到無奈。
店主今日在社文平台Threads發文,指早前收到警方通知事件「維持原判」,案件已完成調查,沒有人被起訴。他引述警方解釋,由於疑犯不認罪,加上找不到他犯案時身穿的衣服,所以不能證實此人就是閉路電視拍得的賊人;鑒於香港法律是「寧縱莫枉」,就算檢控疑犯,最終也會因為證據不足而不被定罪。
《香港01》已向警方作出查詢。
燒味舖店主接受《香港01》訪問表示,2025年5月警方第一次回覆稱,因為證據不足而沒有起訴任何人。當時他向傳媒披露事件,警方即表示重新審視案件及證件;他亦為此曾向警察投訴科投訴。至去年11月4日再收到警方通知「維持原判」,令他感到無奈。
店主坦言事隔兩年,其實對事件已經「放低咗」,只是因為街坊十分關注事件,才發文向大家交代結局。
事發於2024年3月22日下午4時03分,警方接獲金華街21號地下一間燒味舖當時38歲男負責人報警,指離開收銀櫃位後折返,發現有6,500元現款不翼而飛。事後店方將閉路電視片段放上網追緝賊人,可見一名手持樽裝飲料、身穿黑衫黑褲的男子入店後四處張望,趁無人為意時兩度取走錢箱內的現鈔,離開後又折返,第三度取走錢箱鈔票,最後更大膽拉開抽屜,掠走一大叠鈔票才離去,偷竊全程約45秒。警方將案件列作「盜竊」處理,一周後(3月28日)在油麻地區砵蘭街拘捕一名當時36歲姓葉本地男子涉嫌「盜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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