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馬洲2男共藏逾5000支私煙被判監罰款 有人綁於背上明顯凸起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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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馬洲支線管制站昨日(3日)先後有兩名入境旅客,因管有未完稅香煙和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今日(4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監及罰款。

涉案60歲抵港男旅客,身上檢獲1,781支私煙;圖片可見他藏於背上,明顯凸起。(海關圖片)

關員昨日於落馬洲支線管制站,截查一名60歲抵港男旅客,在其身上檢獲1,781支私煙,估計市值約7,300元,應課稅值約5,800元。他隨即被捕,今日被法院判處監禁4星期及罰款1,000元。海關圖片可見,涉案男子將私煙藏於背後,有明顯凸起異物。

同日,關員亦在同一管制站截查一名43歲抵港男旅客及其同行兒童,發現他利用其個人及同行兒童所攜帶的背包,收藏3,381支私煙,估計市值約1.3萬元,應課稅值約1.1萬元。他被捕後,今日被法院判處監禁8星期及罰款1,000元。

涉案43歲抵港男旅客,身上檢獲3,381支私煙;圖片可見他藏於背囊內。(海關圖片)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反映即使旅客屬初犯,亦可能被判處監禁,而刑罰具阻嚇作用,並反映罪行的嚴重性,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應課稅品條例》,香煙屬應課稅品。任何人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182-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私煙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