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搗長沙灣「遊戲程式開發」公司 實為德州撲克地下賭場 拘72人
深水埗警區特別職務隊第二隊人員經深入調查後,昨日(16日)展開代號「戈壁」(CROWBEAK)、「風盾」(WINDSHIELD)暨「壯速」(STRONGSPEED)行動,打擊區內非法賭博活動。人員於昨日(16日)晚上搗破一個「掛羊頭賣狗肉」的賭博集團,拘捕72人包括賭客。
被搗破的德州撲克地下賭場,位處長沙灣青山道一工業大廈內,門口掛著「網頁及遊戲程式開發公司的招牌。據了解,該「公司」在社交媒體上吸客,除本地人外,亦吸引到部份外國遊客加入。是次被捕人當中,包括韓國、印度、越南及澳門等國家地區。
該賭場收入場費200至800港元不等,但可換取相應籌碼,一星期舉行兩場賽事。
警方拘捕共62男10女,年齡介乎17至61歲,分別涉嫌「經營或管理非法賭場」、「協助管理賭博場所」、「在非法賭博場所內賭博」及「未能出示身份證明文件」。其中1男子爲被通緝人士。所有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
警方重申,根據香港法例148章《賭博條例》,任何人經營或協助經營非法賭場,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萬元及監禁7年;而任何人士在賭場內賭博,亦屬違法,首次定罪,可被判處罰款3萬元及監禁9個月。
另外,根據香港法例148章《賭博條例》第15條,有關擁有人及租客等的責任,任何人身為任何處所或場所的擁有人、租客、佔用人或管理人,明知而准許或容受該處所或場所或其任何部分,開放、維持或使用作為賭場,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萬及監禁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