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深水埗打擊非法賣淫 桂林街單位拘兩泰籍女

撰文:凌逸德
出版:更新:

警方指,深水埗警區特別職務隊第三隊人員,今日(28日)在區內展開代號「凌翼(HOVERWINGS)」行動,打擊非法賣淫,並於桂林街一單位,拘捕兩名分別36及39歲、持護照的泰國籍女子,涉嫌「違反逗留條件」,兩人現正被扣留調查。

行動中,人員檢獲潤滑劑、安全套及一次性毛巾等;相關行動仍在進行中。

深水埗警區特別職務隊第三隊今日(28日)打擊非法賣淫,於桂林街一單位拘捕兩名外籍女子。(警方圖片)

根據香港法例115章《入境條例》第38AA條,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絕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另外,僱主若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而該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罰為罰款50萬元及監禁10年。

警方會繼續全力打擊有關罪行,以維持社會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