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掃黃搗旺角砵蘭街「指壓」場 拘47歲男涉管理賣淫場所
警方表示,旺角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根據線報及經深入調查後,今日(7月3日)中午在區內展開代號「搜鷁」(STEMPICKER)的掃黃行動,突擊搜查砵蘭街一單位,搗破一個懷疑賣淫場所。
行動中,人員於該單位內以涉嫌「管理賣淫場所」,拘捕一名47歲姓鍾本地男子,他已被控一項「管理賣淫場所」罪,案件將於7月17日上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人員亦在該單位內檢獲一些證物,包括記帳簿、避孕套、毛巾等。根據警方提供圖片所示,警員起獲物件當中,有一個「指壓」招牌,相信被搗破的場所為「指壓場」。
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第139條《經營賣淫場所》,任何人將任何處所、船隻或地方經營作賣淫場所;或管理或協助管理,或以其他方式掌管或控制經營作賣淫場所的處所、船隻或地方,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處罰監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