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深水埗特賣場職員涉箍頸捉賊 再要求查身份證 惹執法爭議
今日(13日)社交平台流傳一條影片,拍攝到深水埗福華街行人路有一名穿白衫的南亞裔男子,被一名戴口罩的灰衫男一度箍頸控制在路旁,前方地面散落數件懷疑屬於一間特賣場的商品。綜合影片內容,相信是店員截獲一名店舖竊賊。不過片段引起網民議論紛紛,有網民認為如果灰衫男是職員,可以捉賊,但亦無須箍頸,而且質疑灰衫男並非執法人員,根本無權要求白衫男出示身份證明文件。今午記者到事發現場向涉事特賣場的職員了解,惟職員不作回應。
灰衫男用右臂箍頸、用對講機天線戳臉頰及胸口
相關片段長58秒,甫開始見到一名灰衫男用右臂箍著白衫男的頸,又用手中對講機天線戳向白衫男的臉頰及胸口;其後繼續向他呼喝並要求他展示身分證明文件,期間灰衫男又不時爆粗指罵白衫男。旁邊有至少兩個身穿黃色、印有「電子特賣場」背心的男子在戒備。
要求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揭白衫男持「行街紙」
白衫男聽從灰衫男指示,掏出銀包並展示臨時身份證明書(俗稱「行街紙」),灰衫男見狀怒意未平,罵道:「X你老母,揸住張Form 8出嚟。」其後轉向旁邊兩名職員方向說:「Form 8(行街紙)嚟㗎,難民嚟㗎。」灰衫男再喝令白衫男:「Stay here。」指示對方留步,並開始查閱證件,隨後又叫白衫男出示金錢,「show me money, money, show!」,並以手按他的胸口控制其行動。片段就此完結。
網民質疑灰衫男沒權要求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綜合片段的對話及內容,灰衫男疑當場捉到一名懷疑涉及店舖盜竊的南亞裔男子。不過片段中灰衫男的行為卻引起網民議論紛紛,有網民認為捉賊沒有問題,但既然白衫男沒有反抗,灰衫男沒有必要用右臂箍著白衫男的頸部。再者,不少網民質疑灰衫男根本不是執法人員,沒有權力要求白衫男出示身份證明文件,認為有人延伸執法。有人認為職員只需要報警處理即可。
由於片段沒有拍攝日期及時間,記者於今日(13日)中午到深水埗福華街電子特賣場,並向職員了解事件的來龍去脈,然而在場職員不作回應。
公民逮捕權有「可逮捕罪行」為準則
根據本港法律第221章《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101條訂明,一般市民有權進行拘捕, 當中第101條第2款訂明「任何人可無需手令而逮捕任何他合理地懷疑犯了可逮捕的罪行的人」,而「可逮捕的罪行」是指由法律規限固定刑罰的罪行,或根據法例對犯罪人士可處超過12個月監禁的罪行,常見罪行如謀殺、強姦、毆打,導致他人身體嚴重受傷、盜竊、縱火等。
而《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101A條規定,「任何人於防止罪案時或於進行或協助合法逮捕罪犯或疑犯或非法地不在羈留中的人時,可使用就當時環境而言屬於合理的武力」。
不過,現時沒有法例容許市民有權要求懷疑賊人出示身份證明文件。現時只有入境處人員可依據《入境條例》第17C條,又或者警員可依據《公安條例》第49條,可要求查閱市民的身分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