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東九龍反非法勞工 拘15男2女 最細16歲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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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東九龍總區包括機動部隊、衝鋒隊、黃大仙警區、秀茂坪警區、觀塘警區及將軍澳警區人員,聯同相關部門, 昨日(27日)展開代號「冠軍」(CHAMPION) 的反非法勞工聯合行動,突擊搜查東九龍總區多個罪案黑點,行動共拘捕17人。

警方昨日(27日)展開代號「冠軍」(CHAMPION) 的反非法勞工聯合行動,突擊搜查東九龍總區多個罪案黑點,行動共拘捕17人。(警方提供圖片)
警方昨日(27日)展開代號「冠軍」(CHAMPION) 的反非法勞工聯合行動,突擊搜查東九龍總區多個罪案黑點,行動共拘捕17人。(警方提供圖片)

行動中,警方拘捕13名內地男子、2名內地女子、1名非華裔男子和1名本地男子,年齡介乎16至62歲,分別涉嫌「違反逗留條件」、「協助及教唆他人違反逗留條件」及「禁止接受僱傭工作及開辦業務」等罪名被捕,所有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

根據香港法例115章《入境條例》第38AA條,任何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絕入境人士,均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

另外,僱主若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士,而該人士屬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士、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