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打擊無牌小販售高危食物 拘控14人檢600公斤貝類鮮奶等食品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自本月17日起,在全港展開代號「曉網」的情報主導執法行動,嚴厲打擊無牌小販售賣來歷不明及高危食物的違法行為。截至昨日,該署已拘控14名涉嫌無牌販賣食物的小販,當中13人同時被加控在公眾地方構成阻礙;署方在行動中共檢獲約600公斤食物。
食環署強調,夏季高溫潮濕下食物易變質,食物安全直接關係到市民的健康。對無牌販賣「高風險食物」,署方會零容忍及即時拘捕,並以多管齊下的宣傳教育及跨部門協作與區域重點巡查,加強市民、大型零售商、食物廠對「高風險食物」的警覺,以保障食物安全。
食環署衞生總督察(小販)陳思敏指,「曉網」行動以情報為主導,署方分析過往投訴個案的資料及所收集的情報後,鎖定多區可疑地點及高風險位置。她指一般而言,無牌小販在清晨時分,趁執法人員巡查較少之際,售賣來歷不明的食物,包括飯盒、麵包、油炸食品、醃製食品及各類飲品,甚至貝類海鮮。他們在露天環境中擺賣,既無冷藏設備,亦無保溫設施妥善儲存,食物來源一概不明。
截至昨日,署方於「曉網」行動中拘捕14名涉嫌無牌販賣食物的小販(38至76歲),全部持有香港身份證;其中13人同時被加控在公眾地方構成阻礙,另有兩人因未獲准許售賣限制出售食物而被加控相關罪行。行動共檢獲約600公斤食物,涵蓋熟食、貝類、飯盒、麵包、鮮奶飲料,以至過期食品。
當中旺角區的行動共拘捕3人,並檢獲83公斤來歷不明食物。旺角區環境衞生辦事處高級衞生督察袁超傑稱,被捕人當中有部分可能存在社會福利需要,在取得當事人同意後,食環署已主動將個案轉介相關部門跟進。
另外,食環署在是次行動期間獲取進一步資料,指有市民企圖在一食物製造廠的垃圾箱附近撿拾未經烹煮的刺身。署方隨即採取主動預防措施,迅速巡查相關地點,識別潛在棄置食物的位置,阻截高風險食物流入市場。食環署警告,任何人撿拾棄置食物作非法販賣屬違法行為,署方會嚴正執法。
食環署呼籲市民切勿光顧無牌小販,因食物來源不明,甚至可能從垃圾箱撿拾,潛在重大的食物安全風險。署方已發信提醒大型連鎖零售商妥善處理棄置食物(如拆除包裝並加入染色顏料或消毒劑),並加強員工培訓。食環署亦會主動向業界提供衞生教育。
該署稱,一向秉持情理兼備的原則處理無牌小販問題,對年邁或殘障小販會酌情處理。但署方強調,對涉及販賣來歷不明、過期、禁售或限制出售等高風險食物的無牌小販,食環署會採取零容忍的嚴厲執法行動,包括不作警告而即時拘捕。
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除非持有食環署簽發的有效小販牌照,否則任何人均不得在街道上販賣,違者一經定罪,初犯最高可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一個月,再犯最高可處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
如無牌販賣活動同時引致阻塞通道,執法人員可引用《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28章)加控違例者在公眾地方擺放物品造成阻礙,可另處罰款2.5萬元或監禁3個月。此外,任何人未獲准許售賣限制出售的食物(包括凍肉、刺身和壽司等),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
食環署重申,精準執法行動將持續進行。市民如發現可疑販賣活動,應立即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