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安邨火警│機電署:事主用石油氣噴火槍煮食 槍身起火燒著雜物
今日(3日)中午12時11分,警方接獲馬鞍山耀安邨耀謙樓單位住戶報案,指其廚房發生氣體爆炸。消防到場,出動一條喉及一隊煙帽隊撲救,並於約31分鐘後將火救熄,未有接獲受傷報告,事件中30名居民需要緊急疏散,經初步調查相信為煮食期間引起火警,事件中無人受傷。
機電署回覆《香港01》指,機電署於今日下午接獲通報後,隨即派員到場調查。調查發現,事發時事主正使用石油氣噴火槍煮食,期間因為槍身突然起火燃燒周邊雜物引致火警,事主表示槍身已被燒毁並棄置。
此外,現場發現的卡式石油氣瓶為已獲機電署批准型號;至於石油氣噴火槍,並非《氣體安全條例》下的住宅式氣體用具,無需獲得機電署批准。
機電署呼籲市民,在使用石油氣噴火槍時,應詳閱石油氣噴火槍生產商的使用指示,並留意以下事項:
‧接駁前,確保點火器已關閉及確保噴火槍與卡式石油氣瓶的接頭完全配合
‧接駁後,應檢查接駁位是否有漏氣的氣味或聲音
‧使用時,必須在通風良好及遠離易燃物品的地方進行,並盡量保持垂直
‧使用期間,如發現任何異常情況,應立即熄滅所有明火,並截斷氣體供應
有關安全使用石油氣噴火槍的資訊,詳情可瀏覽機電署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