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首用無人機巡觀塘繞道偵緝危險駕駛 10人被捕 一車曾超速1倍
警方東九龍總區交通部於過去一周(3日至10日)一連8日,在觀塘繞道一帶重點打擊危險駕駛。行動中,警方首次使用無人機進行高空觀察及搜證,配合隱形戰車執法,合共拘捕9男1女司機(25至51歲);扣留7部私家車及3部電單車作進一步檢驗。
東九龍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高級督察潘俊豪指被捕司機中,有人曾在路上極速飛馳,左穿右插,險象環生。據知,其中一輛被扣查私家車曾於限速每小時70至80公里的路上,以每小時180公里高速行駛,超出逾一倍,妄顧自己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行動中,警方藉著無人機靈活性高、覆蓋面廣的優勢,進行高空觀察和指揮,讓人員在合適的時間和安全的情況下,調派預先部署在策略位置的隱形戰車,尾隨目標車輛搜證和執法;同時因應形勢靈活調派車輛支援,令人員能更安全地完成整個拘捕行動。
據了解,警方在東九龍主要幹道及交通黑點利用無人機作定點觀察。今次警方僅使用了一部無人機,已成功覆蓋8成路面狀況。警方指,司機危險駕駛,車速快,未必會留意到有警方隱形戰車尾隨;無人機有錄影功能,可以拍下司機違例過程及速度,以作日後舉證。如果情況未能安全進行拘捕,警方會先紀錄資料,待以後再作拘捕。據知,警方曾先紀錄司機違例證據,4小時後成功進行拘捕。所有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9月上旬向警方報到。
此外,配合「智慧警政」方針,警方使用無人機可以節省大量人手。今次行動,警方成本節省3成人手。由於無人機為高空操作,操作無人機考驗機手經驗,為免發生有意外,警方會事前進行多次風險評估及勘察,確保行動時不會發生意外。
潘強調,危險駕駛是極之不負責任的駕駛行為,這類的司機往往高估自己的駕駛能力,低估路面可能出現的任何突發情況,一旦發生意外,必定會對司機本人和其他無辜的道路使用者造成嚴重的生命威脅。
警方重申,根據《道路交通條例》,危險駕駛屬於嚴重交通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2.5萬元和監禁3年;違法的司機亦至少會被停牌6個月。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