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抖音推短片教遊客搭的士「避雷」 記四大資料助舉報黑的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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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於國內社交平台抖音發佈粵語宣傳片,以「十一黃金周」訪港旅客為目標,拆解於本港乘搭的士時常見的「拒載」及「濫收車資」等爭議,提醒旅客來港乘搭的士時應注意的事項,同時警誡司機若胡亂加價或拒載,可被判罰款及監禁。

港島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高級督察Alfred,於國內社交平台上發佈宣傳影片,講解本港常見的的士爭議及乘客權益。(警方影片截圖)

紅綠藍的士營運範圍各異 超載有權拒接

片段中一名女遊客登上一輛市區的士後,向司機表示要前往梅窩。惟司機指其市區的士不能前往梅窩,着女遊客改往碼頭搭船。

港島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高級督察Alfred在片中解釋,香港的士分紅、綠、藍三類,各自有合法的營運範圍。以紅色市區的士為例,雖可在香港大部分地區行走,但東涌道及南大嶼山的道路則屬例外。他強調,只要乘客的目的地屬於該類別的士的合法營運範圍,司機一般不得拒載。

此外,的士的載客量亦有嚴格規定,車頭及車尾的綠色半圓形字牌,標示座位上限(通常為4或5人)。在計算人數時,3歲以下兒童不作計算;而3名3歲或以上且身高不超過1.3米的兒童,則視作兩人。若人數超出核定載客量,司機為確保行車安全,有權拒絕接載。

兩地收費大不同 濫收車資屬違法

片段中當的士到達目的地後,司機向女乘客收費,指出「call車費加5元,行李費加6元」,女乘客懷疑對方濫收車資。警方指出香港的士的收費模式與內地確實有所不同,合法收費中包含了行李費、電召費以及隧道費等額外附加費。然而,警方嚴正指出,司機絕不可以胡亂加價或議價,否則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港幣1萬元及監禁6個月。

「1+1」電子支付已實施 警籲記下4大資料舉報違規

為提升服務質素,本港的士已實施「1+1」的電子支付新規定。所有司機必須提供最少兩種以上的支付方式,包括一種二維碼(QR Code)支付及一種非二維碼支付方式。同時,司機在服務期間亦必須在車廂內展示有效的司機證。

警方自2024年起已聯同業界推出「的士大使計劃」,在特定時間及地點(如中環、蘭桂坊、山頂及花園道纜車站)安排的士大使協助市民及遊客,以減少因言語不通或對收費不熟悉而引起的誤會。警方呼籲,若市民或旅客懷疑遇上違規司機,應記下四大重要資料,包括:司機姓名、車牌、司機證編號,以及事發的日期時間及地點,並交由警方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