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同行兒童運近1600支私煙 48歲內地女遭海關拘捕 判囚8周
有內地旅客利用同行兒童運送私煙被捕,遭法庭判囚。海關前日(29日)在落馬洲支線管制站,截查一名48歲內地女旅客及其同行兒童時,在其同行兒童攜帶的背包內,檢獲1,581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7,900元,應課稅值約5,200元。
該名女旅客隨即被捕。她因管有未完稅香煙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今日(31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8星期。
海關歡迎判刑,指監禁刑罰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條例》,香煙屬應課稅品。任何人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私煙活動。